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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双鞋 建设项目竣工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双鞋
建设项目竣工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12月30日,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根据《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双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鞋类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项目位于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浙江红绣球鞋业有限公司内),租赁浙江红绣球鞋业有限公司有空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32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双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3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双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8]158号)。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2018年8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双鞋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喷光工序采用干式喷鞋油,因此不产生喷光废水及其他污染物;生产模式由原来的两班制更改为一班制,每班工作仍为 8 小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喷光工序采用干式喷鞋油,因此不产生喷光废水。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刷胶、喷光废气和烘干废气。刷胶、喷光工序和烘干时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器设备处理后引至2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废包装桶、生产废料、喷光废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尚未签订协议暂存在企业内;喷光废渣和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生产废料经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后的刷胶、喷光废气和烘干废气的颗粒物、VOCs和苯系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总共4个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 总量控制结论 项目全年废水年排放量576t/a,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23t/a、氨氮0.0029t/a,废气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VOCs0.077/a,均符合均符合永嘉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永建[2018]158号)和环评提出的CODcr 0.07吨/年,氨氮0.007吨/年,VOCs0.136t/a控制指标要求。 (5)整治提升符合性结论 对照《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永嘉县人民政府 永政办(2019)95号文件《永嘉县制鞋行业污染治理指导意见》,针对生产合法性、废水收集与处理、废气收集与处理、固废处理、环境监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逐一对照分析,结果表明,基本符合《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永嘉县制鞋行业污染治理指导意见》(永政办(2019)95号)要求,完善废气收集装置,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3、进一步完善废气收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制定污染治理设施操作维护规程,加强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完善标牌标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废包装桶处置合同,及时清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双鞋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法加罗鞋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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