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 年产不锈钢管坯3万吨迁扩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 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
年产不锈钢管坯3万吨迁扩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月15日,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年产不锈钢管坯3万吨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2018年1月,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和温州宪江防腐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购得温州中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永昌路377号的土地,实行产权共有,两家企业各占地块一半,本项目使用东首厂房,用地面积为5273.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97.27平方米,厂区建成后,将达到年产不锈钢管坯3万吨的生产规模。 企业于2018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年产不锈钢管坯3万吨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7月23日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查(龙环建审[2018]94号)。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竣工,于2019年3月投入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目前项目已建的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设计三台二段斜底式加热炉,实际企业只安装二台,另外企业新增一台抛光机,产生少量粉尘采用移动除尘器处理,企业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纳管。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机加工产生的金属粉尘。机加工产生的少量金属粉尘,颗粒较大,易于沉积在设备表面和地面,定期清理收集作为固废;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机产生的少量粉尘采用移动除尘器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含金属粉尘和次品)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含金属粉尘和次品)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污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天然气加热炉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厂界南侧(1号点)、西侧(2号点)、北侧(3号点)设置3个噪声测点。项目3号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1号、2号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间监测中,3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4、总量排放 企业全厂全年废水年排放量192t/a,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96t/a、氨氮0.00096t/a,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SO20.00162t、NOX0.03744t,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年产不锈钢管坯3万吨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定期维护、清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补充废气治理设施设计资料,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采样口,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 3、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散、乱、污”。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进一步加强各车间噪声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高噪声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龙湾永中明星五金厂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