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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3月19日,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新鸿HJ综字第2003011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温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7年成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明珠路555号,总用地面积为53312.13m2,实际建筑面积为21593.13m2,是专业从事生物柴油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型能源企业。全厂员工定员78人,年工作330天,24小时两班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1年委托温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1]063号),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分二期建设,一期规模年产3万吨、二期规模年产7万吨生物柴油。其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温环验[2013]046号)。 企业在主体工艺不变的前提下引进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对原环评中二期工程(未建设)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调整后二期项目产品仍为生物柴油,总产量不变,此外还对废水、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提升和改造。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该分析报告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了《关于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项目二期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2019年10月竣工,并于同月投入生产。目前项目二期工程已建部分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的二期工程(二期规模年产7万吨生物柴油),由于C18精馏设备暂未铺设完善,此次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C18精馏设备、470万大卡导热油锅炉暂未铺设完善(原环评设计两台360万大卡锅炉,先更改为一台250万大卡,一台470万大卡),地面冲洗原料由氢氧化钠改为氢氧化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地面冲洗水、食堂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地面冲洗水经厂区废水处理后纳管至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由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完成施工,设计处理能力60m3/d、6m3/h,10h/d。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废油预处理废气、污水处理废气、锅炉废气、油烟废气,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温州群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完成施工。生产工艺废气、废油预处理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分别接管收集后统一汇入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中,经过三级水喷淋塔+干式除雾器+油烟净化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8米;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油烟废气经JW-DC-3A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风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蒸汽泵、水泵等设备的运行。企业采取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胶杂、粗甘油、植物沥青、废水处理污泥、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物、废灯管、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胶杂、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垃圾焚烧厂清运焚烧处理;粗甘油、植物沥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物、废灯管收集后目前由企业暂存,待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后交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企业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企业工况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水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根据项目实际风向情况于企业厂界上风向布置1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下风向布置3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验收监测期间两天6次监测结果表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表1无组织新改扩建二级排放限值;硫酸雾、甲醇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排气筒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甲醇、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锅炉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企业厂界西南、东南、东北和西北侧设置4个噪声测点。项目厂界四周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夜间监测中,西南侧测点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未能达标,其余侧点昼夜间监测结果均达标。 (二)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废水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企业废气年排放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规范废水、废气排放口,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牌,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尽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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