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樘技术改造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樘技术改造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325日,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樘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湾港区信息产业园二期A区,租用浙江正高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湾港区信息产业园A区生产厂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樘。

项目位于乐清湾港区信息产业园二期A区(浙江正高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内),总用地面积24078.6m2

项目设有食宿,现有员工40人,住厂内5人,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7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樘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1210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温环乐建[2019]192)。该项目于201911月初开工建设,201911月底竣工并开始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刷漆、晾干废气、食堂油烟、喷砂粉尘、焊接烟尘。刷漆、晾干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刷漆房、喷砂房密闭;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避免不正常运转。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喷砂粉尘、焊渣、焊接烟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喷砂粉尘、焊渣、焊接烟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乙酸酯类、苯系物、VOCs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油烟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喷砂粉尘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中新污染源排放二级标准。厂界下风向4个监测点颗粒物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4个测点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总量控制

废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6t/a、氨氮0.006t/a,刷漆、晾干工序净化后排气筒废气排放速率:VOCS0.05kg/h,企业年工作300天,刷漆工序每天生产4小时,则废气年排放VOCS0.06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江省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规范》、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完善刷漆废气收集系统,刷漆房要求做到密闭,不得在刷漆房外刷漆,刷漆作业不得开窗;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频次需满足实际处理废气量要求,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采用水性漆,降低VOCs排放量,加强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污染物监控。

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环保设备标识牌标出企业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UV灯管和活性炭数量、种类、外形尺寸(长**高)、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补充废气管线流向标识。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重视油漆储存、使用的环境风险管理,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杜绝跑冒滴漏

5、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规范危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空桶需密闭包装暂存,避免二次挥发污染;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和管理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钢结构门2000樘、混凝土门8000樘技术改造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格为人防设备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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