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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3月25日,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根据《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租用浙江锦昌电器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七路281号1号楼,使用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定员72人,其中住厂内1人,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设计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现实际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年12月10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文号:温环乐开备[2019]59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62.0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喷塑烘干固化采用电烘箱,没使用燃油,不考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其他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分为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烘干固化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及打标废气。 喷台自带滤筒预处理,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喷塑废气和烘干固化废气汇合后经水喷淋塔+水雾分离器+UV光氧催化处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自然沉降;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无组织逸散;打标废气呈无组织逸散。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设备为生产设备运行等,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旧钢丸、收集金属粉尘、焊渣、原材料包装、废乳化液、塑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旧钢丸、收集金属粉尘和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原材料包装、塑料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喷塑废气和固化废气汇合后经水喷淋塔+水雾分离器+UV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后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标准。厂界下风向3个监测点颗粒物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1楼南侧、北侧及5楼南侧、北侧各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显示,1楼和5楼南侧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1楼和5楼北侧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各工序废气收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建议喷塑工序做到相对密闭,并采用自动化喷塑线。 3、完善环保标识、操作规程、技术档案、管理台账,加强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及时更换UV灯管,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各类危废分类分区暂存,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套防爆电气、10000套灯具、10000套矿用开关、5000套厂用配电箱技术改造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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