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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0年4月1日,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003016)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安全鞋的企业,位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家园万盛路87号,租用浙江艾德文家具有限公司的4号楼、5号楼的第一、二层和综合楼第六层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5268m2,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万双安全鞋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10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4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19]207号)。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拉毛粉尘、投料、搅拌粉尘、刷胶和定型废气、聚氨酯注塑废气和PVC颗粒注塑废气。打磨、拉毛粉尘、投料、搅拌粉尘、刷胶和定型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聚氨酯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后引至20m高空排放。PVC颗粒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后引至2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委托原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在厂内,待联系并签订好处置协议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收集后外收综合利用。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净化后废气的监测结果表明,聚氨酯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PVC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PVC注塑废气的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厂界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监测表明,东侧、南侧、西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完善制鞋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成效评估报告和废气处理设计方案。 2、严格按照《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中的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进行落实,完善注塑线、成型线的废气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严格按照《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19)管理。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环保型胶水使用比例,减少VOCs总量。 3、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污染治理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监测采样口,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环保设备标识牌标出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停留时间、灯管和活性炭类型与数量、外形尺寸(长*宽*高)、输出功率、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4、合理车间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按相关要求做好工业固废暂时贮存,并及时委托相关单位处置,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完善警示标志及台账,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5、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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