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童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童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4月6日,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童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巨龙东路86号,是一家专业从事童鞋的制造、加工、销售的企业。项目主要设备有成型流水线2条、针车30台、批皮机3台、压机2台、复合机4台、注塑机4台、冷却塔、粉碎机、烫金机、下料机各1台等。

项目定员50人,厂内设有住宿,未设食堂,厂内实行8小时生产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2019年3月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市瓯海新桥锦雷五金装饰扣厂(普通合伙)年产100t鞋材五金装饰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1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批复(温环瓯建[2019]69号)。项目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6月竣工,同月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50万双童鞋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和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成型废气、复合废气、注塑废气、粉碎废气、印花废气

复合、注塑、粉碎工序废气经1套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设施处理,成型工序废气经1套隔离吸附区+光氧催化区+臭氧净化区+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处理设施处理,两套废气处理设施经同一根排气筒引至20米高空排放;印花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厂家(温州南力实业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待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净化后废气的颗粒物、VOCs和苯系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所有4个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所有3个厂界噪声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污染物总量排放

项目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17t/a、氨氮0.0017t/a,废气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VOCs0.1992t/a,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童鞋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完善制鞋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成效评估和废气设计处理方案。

2、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温州市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导意见》(温环发[2019]14号)、制鞋行业污染整治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善制鞋成型线、复合工序、注塑废气收集系统,正确使用挂帘和集气设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按规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进一步减少VOCs的排放总量。

3、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更换UV灯管和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和质量需满足实际废气处理量要求,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加强周边敏感点废气污染物的跟踪监测,确保空气环境质量达标,避免扰民引起环境纠纷。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环保设备标识牌标出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风量、停留时间、灯管和活性炭类型、数量、外形尺寸(长*宽*高)、输出功率、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4、合理车间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规范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及时委托处置,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所,废胶水桶根据其固废属性妥善处置,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规范管理台账。

5、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培训和车间环境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及时清扫地面,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塞豆隆鞋业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4月6日

上一页 浙江鸿志展具有限公司新增2700个木质 展示柜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温州宝汉鞋业有限公司整治提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