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77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北岸现有客运码头下游侧,距鳌江六桥上游约9.2km(鳌江镇塘外村),瓯南大桥至墨城段岸线,规划渔业岸线与修造船岸线之间

建设项目新建300吨级车渡码头泊位1个,设计年通过能力为客6万人次,车0.8万辆次。具体主要包括新购置55m×12m钢制趸船1艘及相关系泊设施,新建25m×4.5m钢引桥1座,100m×7m固定式引桥1座;7m×3.5m×1.8m桥台1座,4m×4m×2.5m撑杆墩1座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建设项目2018年11月22日通过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平发改投资2018162号)。2018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月18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98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在营运期内,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理;船舶的机舱舱底含油污水排放口进行铅封管理,收集后暂存码头

2、废气

在营运期内,本工程项目无生产性废气排放,运行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尾气以及船舶停泊和启动时将排放一定量尾气。由于沿海风速大,稀释扩散速度快,尾气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等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在营运期内,通过加强码头内及附近沿线道路的交通管理,禁鸣喇叭,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废

在营运期内,生活垃圾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水环境影响调查

水环境保护调查结果显示,码头上、下游的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总磷、六价铬和总铅等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在营运期内,本工程项目无生产性废气排放,运行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尾气以及船舶停泊和启动时将排放一定量尾气。由于沿海风速大,稀释扩散速度快,尾气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等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调查

声环境影响调查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噪声的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调查

在营运期内,生活垃圾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于2020年6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平阳鳌江车渡码头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项目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收集与清运工作。

3加强船舶机舱舱底含油污水的管理尽快委托有船舶油污水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对含油污水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处置。

4、尽快办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7

上一页瑞安市日兴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下一页乌牛电子元器件配件小微园 永嘉县东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