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7月16日,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镇泰康路18号,是瓯海电镀基地的配套基础设施(供热公司),建筑面积为819.84m2。原有2台25t/h燃煤锅炉及配套的脱硫除尘等设施,现改建为5台8t/h燃气锅炉,设计年供热12.8万吨。

本项目年工作320天,每天工作15小时,员工定员6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建设项目于2011年2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瓯海电镀基地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原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温瓯环建〔2011〕225号),于2012年1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温瓯环验〔2012〕174号)。

本改建项目于2020年1月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2月11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瓯建〔2020〕8号)。

3、投资情况

本改建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淘汰2台25t/h燃煤锅炉及配套的脱硫除尘设施,建设5台8t/h燃气锅炉,设计年供热12.8万吨。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保持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离子交换反冲水、蒸汽冷凝水和生活污水。

锅炉排污水冷却后作为清下水纳管;本项目采用氯化钠为处理药剂对离子交换树脂进行再生,再生后产生的低浓度离子交换反冲水(成分主要为氯化镁、氯化钙和氯化钠)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以上废水纳管后经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外排。蒸汽冷凝水经过树脂交换器净化后作为园区电镀企业的生产用水。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

燃气锅炉废气经收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2米,并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设施。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措施,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和生活垃圾。

废树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待联系并签订好危废处置协议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总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中关于新建或整体更换的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在30mg/m3以下的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所有4个厂界环境噪声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落实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处理,同时定期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及标牌、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并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处置。

4、继续车间环境管理,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并由专人负责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的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泰康供热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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