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716日,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潘桥街道高桐路1790号9幢2号(青石基地2区3号),总建筑面积约500m2。本项目设计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现实际已达设计生产能力。主要生产设备有烤弯机6台、裁切机1台、压铸机2台(备用1台)、丝攻机2台、滚筒1台、铣床1台和台钻2台等。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员工定员1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瓯环建2017〕140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保持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废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铸废气和烤弯废气

项目压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镜片烤弯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措施,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

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南侧、北侧监控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南侧、北侧测点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TAC镜片、200万副眼镜配件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建议做好车间压铸废气收集系统,并达标排放

3、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等管理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金粵隆眼镜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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