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12日,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瓯海区南白象街道白象村,提标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11003万元,用于提升废水处理排放标准,设计提标工程处理污水4万吨/天(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污水4万吨/天,其中一期工程处理量降至2.5万吨/天,分流处理1.5万吨/天,再汇同进行提标处理),现实际提标工程达到处理污水4万吨/天的运行能力。现有职工2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运营365天,每日运营24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2月22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9]004号)。提标改造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并投入生产。 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11003万元,环保投资1100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不包括排水管网工程。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提标改造工程新增建、构筑物占地及建筑面积略有增加,但均在项目现有用地面积范围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为市政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生活污水及市政管网污水汇入污水处理池内处理。本次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建(构)筑物为新建主厂房,生物池、二沉池、提标深度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均统一布置于新建主厂房内。 自(一期)曝气沉砂池出水口分流1.5万m3/d至新建的二级生物处理系统,污水自现状主厂房引出,管径DN800,进入新建生物处理构筑物,依此通过提升泵房、改良bardenpho生物池、二沉池、加砂高密度沉淀池等处理构筑物,出水与一期设施处理的2.5万m3/d混合进入新增深度处理单元,尾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处理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33/2169-2018),其余指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一期改造部分脱水机房及污泥处理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处理达标后,尾气汇入提标工程净化后排气筒一同引至15米高空排放;提标工程生物厌氧区、缺氧区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和风机的运行,设备噪声采用减震降噪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温州宏泽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出水的pH范围、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锌、汞、镉、铅、六价铬、总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浓度均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33/2169-2018)。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部分脱水机房、污泥处理及提标改造工程生物厌氧区、缺氧区产生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和西北侧共布置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表明,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浓度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厂界东南侧、东北侧、西南侧、西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夜间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污染物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稳定达标。 3、进一步完善厌氧区、缺氧区等密闭设施,提高臭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降低恶臭气体的影响,加强排气筒及周边监控,确保恶臭达标排放。 4、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标识标牌及操作维护规程,加强设备及在线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定期进行应急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市南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