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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19日,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环保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01202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柳市镇凌云路237号,租用乐清市双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车辆检测的业务。项目实际总投资350万元,设计年检测车辆3.5万次。主要检测设备有汽车排气分析仪3台、车灯分析仪2台、刹车制动检测仪2台和测滑设备2台等(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年营运300天,每日营运8.5小时,职工28人,厂区内住宿2人,设有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6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9月1日通过了原乐清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柳环规〔2016〕25号)。项目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1月竣工并投入运营。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设计年检测车辆3.5万次。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主要检测设备汽车排气分析仪较环评减少1台,项目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 汽车尾气收集经过滤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5米。 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汽车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元件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 废过滤元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汽车尾气的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和西侧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年排放量VOCs0.0094t/a,符合环评提出0.16t/a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进一步完善汽车尾气的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有关废气排气筒须达到规定高度。 3、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合法处置等管理工作。 4、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和车辆进出管理,做好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经营,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乐清市柳白车辆检测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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