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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4月11日,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10302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激光技术研发,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智能化装备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的企业。企业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后西门工业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装配楼第2、3层(其他楼层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同时租用D幢办公楼的第1、2层作为办公室(其他楼层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面积为2836m2。项目设计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使,目前实际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职工30人,厂内不设食宿。项目年工作330天,厂内实行单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1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19〕195号)。 项目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同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环乐建〔2019〕195号文中的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焊接工序不再配置,本次验收为终期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项目除焊接工序不再配置,改为外购已经过焊接的箱体直接组装外,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再深度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废气。激光切割机调试产生的极少量金属烟尘,经激光切割机自带的排尘系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在加强车间通风的基础上,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金属边角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9日在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与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东北侧、西北侧和东南侧3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与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为176吨,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88t、氨氮0.0009t/,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激光切割机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并有明显的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账和相应制度。 3、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加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的监控。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乐清威尔特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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