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  4  10 日,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

组,根据《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新鸿 HJ 综字第 2104003 ),对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 ,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9 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备案意见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插头插座生产和销售的 企业,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龙瑞大道 228 号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 5000m2。项目设计投资 100 万元,建成后企业可达到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的生产能力。于 2020  9 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 2020  10 

19 日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2020)温开审批环备

字第 276 )。项目实际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4%。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要求模压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及低温等离子”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现实际模压废气经水膜处理再经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 15 米高空排放,其他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部门备案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液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铜棒下料及机加工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模压废气。

项目模压成型废气集气后经水膜处理再经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 15 米高空排放;铜棒下料及机加工粉尘、投料、搅拌粉尘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 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袋、 除尘灰、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除尘灰


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清运;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未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暂存场所未规范建设。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3 24 -25 日对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稳定,各类污染物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放口水质的 pH 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 1 限值要求。

2、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

3、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因周边其他噪声源影响,无法评价;其他企业厂界相连, 无法正常布点监测。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废已经妥善处置。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等危废未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暂存场所未规范建设。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一般固废均妥善处理,危废处置工作须整改完善。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保措施有效运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结论明确合理。经审议,验收组认为经完善危废处置工作后可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

2017〕4 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强化从事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环保意识。

3、完善模压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跟踪监测,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依照《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包括酚类、醛类的自检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

4、加强对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活性炭和UV 灯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规范做好废气处理运行台账;规范排放口与检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和环保标识,废气设备标识牌标出企业名称、处理风量、灯管和活性炭类型与数量、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境监管。

5、规范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规范危废暂存场所,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标签,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确保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八、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

 

2021 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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