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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华峰科技电器验收意见.pdf
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 年 4 月 10 日,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 组,根据《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新鸿 HJ 综字第 2104003 号),对照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 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9 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备案意见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插头插座生产和销售的 企业,项目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龙瑞大道 228 号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 5000m2。项目设计投资 100 万元,建成后企业可达到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的生产能力。于 2020 年 9 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2020)温开审批环备 字第 276 号)。项目实际总投资 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4%。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环评要求模压废气经“布袋除尘设备及低温等离子”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现实际模压废气经水膜处理再经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 15 米高空排放,其他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部门备案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 液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铜棒下料及机加工粉尘,投料和搅拌粉尘、模压废气。 项目模压成型废气集气后经水膜处理再经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 15 米高空排放;铜棒下料及机加工粉尘、投料、搅拌粉尘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 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袋、 除尘灰、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除尘灰 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 清运;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未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暂存场所未规范建设。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25 日对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稳定,各类污染物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放口水质的 pH 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表 1 限值要求。 2、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限值。 3、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东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因周边其他噪声源影响,无法评价;其他企业厂界相连, 无法正常布点监测。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废已经妥善处置。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等危废未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暂存场所未规范建设。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一般固废均妥善处理,危废处置工作须整改完善。 六、验收结论经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只插头插座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保措施有效运行,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结论明确合理。经审议,验收组认为经完善危废处置工作后可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 〔2017〕4 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强化从事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环保意识。 3、完善模压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跟踪监测,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依照《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包括酚类、醛类)的自检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 取有效措施。 4、加强对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更换活性炭和UV 灯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规范做好废气处理运行台账;规范排放口与检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和环保标识,废气设备标识牌标出企业名称、处理风量、灯管和活性炭类型与数量、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境监管。 5、规范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规范危废暂存场所,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标签,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确保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八、验收组人员信息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华峰科技电器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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