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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天宏.pdf
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不锈钢管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4月18日,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不锈钢管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新鸿HJ综字第2103007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不锈钢管件生产和销售的企业,项目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路898号厂房进行生产,使用建筑面积约5000m2。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2000吨不锈钢管件的生产能力。 于2020年8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不锈钢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23日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查(温开审批环[2020]150号)。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62%。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热处理炉(退火炉)仅建设一台,其余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东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抛光粉尘、喷砂废气、上灰配料粉尘、退火炉废气。 项目抛光1#、2#、3#工序废气集气后经独立排气筒引至各自水喷淋塔处理后引20米高空排放; 项目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同经水喷淋处理后的抛光粉尘(项目厂区东侧抛光工位)一并引至22米高空排放; 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车间无组织排放,退火炉废气集气后引6米高空排放,焊接废气及上灰配料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除尘灰、废润滑油、废玻璃砂、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砂轮片、上灰固废、废钢丸、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除尘灰、废玻璃砂、废砂轮片、上灰固废、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液压油暂未更换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25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监测验收期间生产工况稳定,各类污染物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抛光、喷砂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退火炉废气排气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温环发〔2019〕57 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于公司厂界东南侧(2号点)、西南侧(1号点)、西北侧(3号点)和东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1号、2号、4号测点主要声源为生产车间,3号测点无明显声源。其两天上下午监测结果表明,1号、2号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3号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4号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废已经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及废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液压油暂未更换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场所有待于进一步建设,待产生有关危废时须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5、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公司每年排放二氧化硫0.0011t/a、氮氧化物0.0972t/a、化学需氧量0.053t/a、氨氮0.0053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已按环保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达标排放,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一般固废均妥善处理,目前危废尚未产生。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不锈钢管件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结论明确合理。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强化从事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强环保意识。及时申购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3、加强对环保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依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进一步完善各作业点废气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提高废气的收集率与去除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污染物年排放量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5、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隔音、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6、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废液压油等危废产生后,须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八、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8日
承 诺
我公司的废润滑油及废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液压油暂未更换产生,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特此承诺。
浙江天宏管件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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