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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原温州长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二万平方米单双面线路板零土地技改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21年5月15日,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原温州长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二万平方米单双面线路板零土地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原温州长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工业园区联东北路38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单双面板线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企业先后于2013年和2016年通过环保验收,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产品档次提升的需要,拟对生产布局进行调整,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更新,取消已审批的2600吨热熔胶条生产项目,新增自动数控钻机6台、自动成型机5台、自动拉线机1台、抗氧化机1台、自动丝印机9台、导电膜机1台等,本项目使用原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工程,用地面积为6573.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909.1平方米。设计年产6万平方米单面线路板、6万平方米双面线路板,实际仅达到年产2万平方米单面线路板、2万平方米双面线路板的生产能力。 本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厂内员工80人,厂区设有食宿,项目年生产320天,每天工作24小时两班制(仅机加工部分,其余12小时一班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长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二万平方米单双面线路板零土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0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编号:2019029), 2019年9月19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将平环建【2014】105号、平环验【2016】020号文件项目业主温州长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原有审批项目的生产经营(温环平建函【2019】7号)。项目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十二万平方米单双面板,实际仅达到年产四万平方米单双面板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已建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原温州长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二万平方米单双面线路板零土地技改项目已建成部分。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设备未达到与环评设计数量,详见验收监测报告,喷锡和浸锡部分外协加工;食堂未启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为导电膜废水、板面刷洗废水、显影废水、洗网板废水、成品清洗废水和SOP抗氧化废水,分低浓度废水、络合废水和高浓度有机废水三股,络合废水经化学反应破络合去除重金属、高浓度有机废水经酸析法去除油墨预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水混合采用物化+生化法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至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由浙江金保环境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与平阳县洁源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并与企业一并施工完成,设计日处理量为20t,日运行8小时。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印刷废气、丝印废气、抗氧化废气、酒精擦拭废气、酸洗废气、钻孔粉尘和涂覆助焊废气。钻孔工序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滤芯过滤器处理后引至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丝印、曝光、显影、烘干、抗氧化废气经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酸洗废气经双效水喷淋塔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的机械噪声。企业已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包装废料、废油墨桶、废线路板及边角料、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破铬后总铬和六价铬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标排口总锡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表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和石油类排放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生活污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钻孔、印刷、丝印、曝光、显影、烘干、抗氧化废气、酸洗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颗粒物(钻孔)、非甲烷总烃(印刷、丝印、曝光、显影、烘干、抗氧化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酸洗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酸洗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氨的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公司厂界西侧、北侧和东侧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噪声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夜间监测结果中,西侧、东侧和昼间北侧测点均达标,夜间北侧结果超标,企业位于工业区内,周边无敏感点。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均已规范处置。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浙江金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线路板委托乐清市腾达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总量排放 按照监测报告核算,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原温州长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二万平方米单双面线路板零土地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加强废水回用系统的建设,规范设置废水标准排放口,加强初期雨水的收集、处理,设置在线监控系统。 3、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完善废气收集系统,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 4、完善废气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建议设置独立电表;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及监测口,完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降震减噪措施,选用低噪的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日常监控。 6、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规范的标识,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7、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江硕能电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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