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鑫气动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双鑫气动有限公司(原浙江双鑫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浙江双鑫气动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日通过核准更名为“双鑫气动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双鑫气动有限公司成立自主验收工作组,进行“浙江双鑫气动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建设项目”和“浙江双鑫气动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双鑫气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4日,主要从事气缸生产和销售位于乐清市白石街道大猫垟工业区,租赁乐清市浙南橡胶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租用建筑面积3623m2之后企业租赁乐清市泰西橡塑有限公司厂房2、3F(2F为机加工车间、3F为仓库),占地面积753m2,新增生产车间,进行技改,并新增精加工工段,新增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抛丸机、磨床等设备,技改后全厂产能不变本项目现有员工90人,厂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300天,实行8小时生产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浙江星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双鑫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备案受理(温环乐改备[2020]664号)。因各种原因进行技改,又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华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双鑫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29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乐建[2020]147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95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双鑫气动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建设项目和浙江双鑫气动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技术改造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砂粉尘、抛光粉尘和抛丸粉尘。

喷砂机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湿法除尘处理后尾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机密闭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下料机、台钻、抛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精加工边角料、废乳化液、危化品包装材料、污泥、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废砂、废钢珠、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废砂、废钢珠、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和精加工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危化品包装材料、污泥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总氮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限值;清洗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锌、总铜和石油排放浓度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镍排放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总氮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双鑫气动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北侧侧、西侧、精加工车间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共设置6个噪声测点(机加工车间厂界南侧与浙新塑料相连,东侧与伟俪铝壳燃气表相连,无法布点监测)。其两天上下午监测结果表明,机加工车间北侧、机加工车间西侧测点和9日精加工车间北侧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9日上午精加工车间南侧测点噪声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废砂、废钢珠、非危化品包装材料和精加工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危化品包装材料、污泥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审批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双鑫气动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气缸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废水收集系统,规范设置标准排放口与监测采样口;做好外排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生产设备的运行管理,关闭门窗生产,增加设备检查、维护,减少设备异常带来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增加基础减震措施,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乳化液管理,防止滴冒跑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规范的标识,及时处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5、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双鑫气动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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