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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3日,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105040号),并对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展示柜、家具、密封用填料制造、销售;展览厅设计、室内装潢设计等的企业。项目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园区,用地面积9780m2,建筑面积29014.14m2。由于市场需求,企业在厂区第一幢第五层新增密封用填料及高频焊中空铝隔条的生产,通过购置高粘度分散机、高频焊铝隔条成型机等设备,扩建后设计年产70吨双组份硅酮玻璃结构胶、700吨丁基热熔胶、600吨高频焊中空铝隔条,原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为年产家具100套、展柜300套,现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规模。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内部调剂。企业现共有职工70人,厂区内设宿舍,不设食堂。项目年工作300天,单班8小时生产(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08年1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县德利尔家具展示设计制造有限公司家具展示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2月通过审批(永环建〔2008〕15号),并于2010年7月通过“三同时”验收。 企业于2020年12月委托温州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并于2020年12月31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0〕262号)。 扩建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2021年3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70吨双组份硅酮玻璃结构胶、700吨丁基热熔胶、600吨高频焊中空铝隔条。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环评建议在项目出料口及抽真空排气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治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实际项目出料口废气集气后汇入厂区原有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光氧催化+光触媒)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废气处理未使用到活性炭,故不产生废活性炭;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废水排放,原有的废水处理依托原验收的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称重、投料粉尘,混合、搅拌、出料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 项目称重、投料粉尘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车间地面粉尘; 项目混合、搅拌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不会逸散外环境; 项目出料口废气集气后汇入厂区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光氧催化+光触媒)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抽真空废气、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车间采取隔声效果良好的墙体。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清罐胶渣、废活性炭,其中废包装桶、清罐胶渣属于危险废物。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循环使用,若产生破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清罐胶渣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气处理未使用到活性炭,故不产生废活性炭。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8日、9日在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扩建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扩建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出料口废气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项目西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南侧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均已按要求妥善处置,危废暂存间有待进一步规范。若产生废包装桶,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与监测结果计算,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VOCs年排放量、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与批复意见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与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扩建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倡使用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提高废气污染物净化率,进一步减少VOCs排放总量。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台账,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换UV灯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评估扩建项目废气汇入原有废气治理设施的可行性。 3、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进行管理,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4、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并处置;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健全危废转运台帐记录。若产生废包装桶、清罐胶渣等危废,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处置。 5、按扩建项目批复意见的要求,做好原有项目处理设施及污染物日常监控与管理,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如需外排,必须在取得相应的排污权指标后,方可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浙江德利尔家具展示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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