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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9日,苍南泽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根据《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原苍南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苍南县县城新区锦绣路以东、玉苍路以北、苍南大道以西、南洋河以南33-6地块。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1344.49m2,总建筑面积70631.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360m2(办公用房31274.6m2,职工培训中心242m2,研发中心200m2,展厅227.98m2,会议中心5679.1m2,商务办公(原商务酒店)14962.16m2、物业用房165m2,消控室123.2m2,弱电机房50m2,变配电室435.8m2),地下建筑面积17271.4m2,机动车停车位总数5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597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幢23层高层办公楼、1幢16层商务办公(原商务酒店)及其4层裙房连廊和地下一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3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27日通过了原苍南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苍环批〔2018〕038号)。项目于2018年7月20日开工,2021年2月9日竣工,目前暂未投入使用。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投资额的0.3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建设内容略有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污管网已铺设完成,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配套建有两个100立方钢筋混凝土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后排入苍南河滨污水处理厂再处理。由于商务酒店更改为商业办公用房,不产生餐饮废水。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进出汽车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发电机燃油废气等。
地下室汽车库采用机械抽排方式进行通风换气,地下汽车库的排风口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朝向临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项目采用双路供电,发电机应急备用极少使用,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管道收集后排放。由于商务酒店更改为商业办公用房,不产生厨房油烟废气。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日常社会生活噪声、进出小区的汽车交通噪声以及水泵、地下室排风机等的噪声。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减速慢行、禁鸣、设置吸声屏及种植高大树木、加强绿化等方式降低汽车交通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做好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工作,各功能区设置固定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各垃圾收集箱中,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噪声
项目边界昼间噪声四次监测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县城新区33-6地块苍南县矿业科技大厦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由于目前尚未正式投入营运,尚未产生污染,暂无法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的监测评估。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验收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示验收调查报告。
2、项目投入营运后,物业管理部门要对化粪池、地下车库机械排风系统等设施定期进行清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避免汽车怠速行驶,减少废气排放。
4、做好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及时清运处理。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苍南泽华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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