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府山北片安置区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杨府山北片安置区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617日,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杨府山北片安置区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鹿城区滨江街道,由03-02-41/42/43/49/53/54/55/52A地块组成。西起杨府山路,东至华光路(原加洲路,南接黎明东路,北临洪福路,该工程原设计建设内容为(绿化、硬地铺装、土建、园林小品、照明、给排水及附属设施均未建设),仅对河道拓宽疏浚部分进行;建筑占地面积37.4m2,道路广场用地面积3286.6m2,总绿地面积9541m2,另规划河道面积87151m2,总建筑面积12865m22019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变更审批(温发改审设变[2019]9号)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巨二横河东段整治,取消支河整治,在杨府山小区和规划二路之间新建护岸,对原设计支河与巨二横河交汇处形成封闭,河道治理总长由695.9m调整为591.2m,护岸总长度由1308.4m调整为1120.8m。河道长度 695.963m,巨二横河起点为规划杨府山路,终点为规划华光路(原加洲路,长591.225m,支河起点为黎明东路,终点为巨二横河,长104.738m项目取消了支河整治,在杨府山小区和规划二路之间新建护岸,对原设计支河与巨二横河交汇处形成封闭,河道治理总长由695.9m调整为591.2m,护岸总长度由1308.4m调整为1120.8m。(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该工程于2018年12月18日开工, 水利部分于2020年1月13日竣工。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杨府山北片安置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6月28日,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杨府山北片安置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温环建[2017]017号)2019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杨府山北片安置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审批(温发改审设变[2019]9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9298万元,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0.2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杨府山北片安置区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已建部分(主要指河道疏浚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变动情况见下表。

工程内容

环评报告及批复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建设

内容

项目位于鹿城区滨江街道,由

03-02-41/42/43/49/53/54/55/52A地块组成。西起杨府山路,东至加洲路,南接黎明东路,北临洪福路。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2865m2,建筑占地面积37.4m2,道路广场用地面积3286.6m2,总绿地面积9541m2。另规划河道面积8715m2。本次河道驳坎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工程河道中心线长度为695.33m,河道左岸新建驳坎561.34m,右岸新建驳坎553.93m,共计新建驳坎1115.23m。本工程现在水域面积为8715.17m2,新建驳坎后水域面积为10554.95m2,水域面积增加了1839.78m2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巨二横河东段整治,河道长度 695.963m,巨二横河起点为规划杨府山路,终点为规划华光路(原加洲路,长591.225m,支河起点为黎明东路,终点为巨二横河,长104.738m设计河面最小宽度为15m,河底高程0.5m

景观部分:对该工程用地红线及护岸结构进行调整,取消原03-02-49地块景观绿化工程,调整为11524m2

水利部分:取消支河整治,在杨府山小区和规划二路之间新建护岸,对原设计支河与巨二横河交汇处形成封闭,河道治理总长由695.9m调整为591.2m,护岸总长度由1308.4m调整为1120.8m2、对规划二路段河道左岸沿线护岸断面进行调整,该段长140.45米护岸结构由原干砌块石挡墙+搅拌桩基础调整为钢筋碎挡墙+排灌注桩挡墙结构,护岸顶高3.0m,灌注桩桩径800,间距1m桩顶高程0.5m,档墙顶高程2.5m,上设高0.5m,硂生态切块。3、对规划路、加洲路与本工程交叉的3座桥梁两侧的设计岸线进行适当调整,使护岸与桥台顺接

水利部分(河道拓宽疏浚)绿化、硬地铺装、土建、园林小品、照明、给排水及附属设施均未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施工期

1)生态影响

本项目河道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使得区域的水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的影响,悬浮泥沙将导致水体浊度增大,透明度降低,不利于浮游植物的繁殖生长,此外还表现在对浮游动物的生长率、摄食率的影响等。根据类比长江口航道疏浚悬浮泥沙对水生生物的毒性效应研究表明,当悬浮泥沙浓度达到 9mg/L 时,将影响浮游动物的存活率和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由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悬浮泥沙量很小,因此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甚微。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很好的控制了施工期的水土流失状况以及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生态影响是暂时的,并且在可控制范围内。

2)环境影响

施工期工人生活废水主要考虑利用项目附近居民区已有的生活设施,若不能利用,则在施工营地附近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栏,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对作业点周围和运输路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以及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对其进行洒水抑尘,加强车辆维护保养。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在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点、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防噪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未出现噪声扰民的情况。施工期生活垃圾袋装后由保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建筑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送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产生的钻渣泥浆废弃土石方,采用车运方式,外运进行消纳处理。施工期各类固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未造成二次污染。

3)社会影响

项目场地周边及施工车辆途径路线环境敏感点较远,且施工期间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治理措施,不良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因此,施工过程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谅解,未有投诉情况发生。民房拆迁落实后,现阶段采用货币补偿去临时安置,后续以安置房屋形式去补偿。

2、运营期

1)生态影响

本项目利用原河道进行疏浚拓宽和互岸建设,提高河道行洪排洪能力,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改善鹿城区滨江商务中心区生态环境质量,并提供当地居民休闲和游憩。该公共设施建设是改善鹿城区滨江商务中心区生态条件、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需要,也是鹿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活动需要。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高鹿城区行政中心的品位、促进中心区开发和建设,有利于早日把鹿城区建设成温州城市中心。

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本项目规划设计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服务温州市广大游客为目标,美化城市沿河景观、提高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使城区沿河两岸造成水土保湿,达到全面提升城市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效果。优化自然河道功能与空间布局,以满足防洪、观光、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 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的统一,充分发掘景观资源,创造。提升鹿城区生态环境,同时也提高了居民对生活品质的需要。项目由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杨府山北片安置房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湿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温州市鹿城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编号:鹿水保验{2020}11号)。

2)环境影响

对河道进行疏浚拓宽、护岸及桥梁建设,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已发挥作用,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园林、生活垃圾收集点以及停车场均未投入建设,暂不会产生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排放,对声环境无影响。项目运营期现阶段仅进行了水利部分,不产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3)社会影响

本项目为河道绿化(水利部分)项目,建成后将向沿岸环境美化的整体性、统一性。有效的改善了城市建设样貌。

四、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无“三废”排放,施工期及试运行期间未接到相关环保投诉,未收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影响小,施工期间未接到周边市民的噪声投诉,表明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效可行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杨府山北片安置区河道绿化东段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其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完善有关施工管理台账。

2、加强沿岸截污纳管和水面保洁工作,对河道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确保达到水质功能要求。

3、加强沿岸绿化及维护,美化环境。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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