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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
厂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7月10日,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根据《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保技术分析报告和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受理书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位于乐清市盐盆街道经济开发区(乐清经济开发区18-06-29-02地块),主要从事接插件的生产和销售的企业,设计年产7亿只接插件,现实际已达到年产5.8亿只接插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2018年01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分析报告》,并于2018年3月12日在原乐清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乐开环备[2018]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生产设备数量有变动,注塑机分为立式和卧式,其中立式注塑机产生的废气由于生产因素无法有效收集,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并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后纳管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卧式注塑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23米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焊接烟尘呈无组织排放形式,加强车间通风。 立式注塑机产生的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注塑机、冲床等机械设备。采取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冲床采用隔音仓进行隔音降噪,加强设备维护和设置实体墙阻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焊渣、塑料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和废电火花油。生活垃圾和焊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和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和废电火花油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企业设立了危废暂存间,用于日常危险固废的暂存,并建立了相应的台账。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注塑废气集气后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中的表4排放限值(环保技术分析报告执行标准),也符合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中的表9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限值要求厂界北侧、西侧、南侧和东侧4个噪声测点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均已按要求妥善处置;废切削液和废电火花油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有待进一步规范。 5、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废水年排放量为4569.6t/a,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228t/a、氨氮0.0228t/a,废气年排放量VOCs为0.3245t/a,均符合环保技术分析报告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备案的环保技术分析报告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注塑废气收集系统。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 3、进一步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4、、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健全管理台账,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益能电器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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