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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邦亚电气有限公司
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 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 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7月10日,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根据《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103022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防爆(三防)灯具(包括固定式灯具、固定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固定式荧光灯灯具、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防爆灯具类、防爆移动照明类等)、防爆(三防)电器(包括防爆配电、仪表箱类、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类、防爆空调、通风设备类、Ex元件类、操作柱、防水防尘照明动力配电箱等)、防爆管件(包括防爆附件等)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租用温州市君正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188号的部分厂房作为生产用地,租用面积3500m2。项目设计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其中静电喷塑机减少5台,打磨环保设备减少5台,喷塑、打磨工序部分外协,目前实际产能也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职工50人,厂内不设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厂内实行单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0年8月5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温环乐开备〔2020〕35号)。 项目于2021年5月竣工并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3%。 (四)验收范围 由于静电喷塑机,打磨环保设备未配备齐全,故本次验收为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项目部分设备较环评有所减少,其中静电喷塑机减少5台,打磨环保设备减少5台,具体变化情况详见验收报告。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压试验水和除尘废水。 水压试验水和除尘废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再深度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去毛刺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和烘干废气。 项目去毛刺粉尘经自带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引至17米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喷塑废气经自带滤芯过滤器+袋式除尘器后同收集的烘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净化器后一同引至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和捕捉的粉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和捕捉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9日在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与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抛丸粉尘、去毛刺粉尘净化后三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等效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喷塑、烘干废气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南侧、西侧2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北侧2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不达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和《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环发〔2019〕14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喷塑、烘干等工序的废气收集系统,有关生产线做到相对密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加强废气等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换UV灯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并有明显的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账和相应制度。 6、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加强厂界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的监控。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邦亚电气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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