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邦亚电气有限公司

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

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

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710日,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根据《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2103022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防爆(三防)灯具(包括固定式灯具、固定式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固定式荧光灯灯具、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防爆灯具类、防爆移动照明类等)、防爆(三防)电器(包括防爆配电、仪表箱类、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类、防爆空调、通风设备类、Ex元件类、操作柱、防水防尘照明动力配电箱等)、防爆管件(包括防爆附件等)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企业租用温州市君正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五路188号的部分厂房作为生产用地,租用面积3500m2。项目设计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其中静电喷塑机减少5台,打磨环保设备减少5台喷塑打磨工序部分外协,目前实际产能也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职50厂内不设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厂内实行单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8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202085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温环乐开备〔2020〕35)

项目于20215月竣工并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投资额的1.33%

(四)验收范围

由于静电喷塑机打磨环保设备未配备齐全,故本次验收为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验收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项目部分设备较环评有所减少,其中静电喷塑机减少5台,打磨环保设备减少5台,具体变化情况详见验收报告。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压试验水和除尘废水。

水压试验水和除尘废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管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再深度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去毛刺粉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和烘干废气。

项目去毛刺粉尘经自带湿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引至17米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喷塑废气经自带滤芯过滤器+袋式除尘器后同收集的烘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净化器后一同引至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和捕捉的粉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和捕捉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9日在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其日均值pH值范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邦亚电气有限公司抛丸粉尘去毛刺粉尘净化后三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个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等效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喷塑、烘干废气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侧、西侧2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北侧2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不达标。

 

五、验收结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邦亚电气有限公司年产4万台防爆(三防)灯具、13000台防爆(三防)电器及40万套防爆管件技术改造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验收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和《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环发〔2019〕14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喷塑、烘干等工序的废气收集系统,有关生产线做到相对密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加强废气等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换UV灯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音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并有明显的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账和相应制度。

6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加强厂界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的监控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邦亚电气有限公司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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