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8月1日,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租用位于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石埠村南市西路91号二楼车间组织生产,主要从事包装机和真空泵的生产,项目租赁面积300m2。项目通过购买车床、冲床、磨床等设备,主要工艺为钻孔、攻丝、装配等,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现实际已达到设计生产规模。 企业现有职工人数为11人,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生产实行昼间8小时一班工作制,全年工作日为300天。 (二)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年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2月22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温环鹿建〔2021〕15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建设项目,为整体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设备较环评阶段有所增加,如台钻增加了3台、攻丝机增加了2台。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产品与工艺、污染物治理工程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量等均未超过环评的量,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再输送至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车床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企业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废焊丝。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废焊丝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液压油、机油循环使用,不外排;废包装桶由经销商回收,循环使用。若产生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立临时贮存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30日在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建设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浓度及其日均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和总磷浓度及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区北侧、西侧各1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均已妥善处理;尚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立临时贮存点。 2、污染物总量核算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与验收监测报告等进行核算得出:企业实际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包装机和800台真空泵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与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完善有关资料汇总,及时公示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2、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施由专人负责,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生产过程中应做好环境管理,固废要分类堆放、收集,并按规范处置。 企业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立临时贮存点。生产过程中若产生危废,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3、建议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如泰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