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套锁具及3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724,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锁具及3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对温州市鹿城健峰五金电镀厂分厂与温州市金灿电镀有限公司的电镀镀容量和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整合,在温州市鹿城健峰五金电镀厂分厂原址上60号地块(即租用温州市鹿城后京实业公司位于温州市鹿城仰义街道后京村电镀工业园区沿吉路26号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整合后,企业电镀容量合计为82202升(削减后实际许可镀容为61651.5升),后处理涉及电泳及喷漆等工序。

经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整合调整后,一层主要布置3条自动滚镀生产线和1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主要镀种为镀锌、镍槽、氰铜、黄铜、枪黑、镀铬;二层主要布置1条自动挂镀生产线并配套手动挂镀槽,主要镀种为碱铜、焦铜、酸铜、镍槽、钛黑、K金、三元、砂镍、二元、仿金、黄铜、中性镍、镀银、枪黑、镀铬。整合后自动化率达80.95%,主要电镀产品为年产300万套锁具、3500吨小五金制品,实际镀容使用量60050.8L,在整合后的最大允许生产电镀容量 61651.5 升之内。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电泳工序暂未建设,喷漆房、烘箱及相关设备数量未达环评规模(详见验收报告),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现阶段工程能够达到设计生产规模。

项目现有员工60人,厂内不设食宿。项目生产实行单班制,每日生产10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年4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锁具及3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4月28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复文号:温环鹿建202146号)。

项目于20214月开工建设,同年5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建设3条自动滚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滚镀生产线和1条自动挂镀生产线、1个喷漆房、3条烘道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不包括暂未建设的电泳工序、1个喷漆房、2个烘箱、2条烘道等设备。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企业实际泳工序暂未建设,喷漆房、烘箱及相关设备数量未达环评规模(详见验收报告),环评建议拉丝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引至高空排放,实际建设为拉丝粉尘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项目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项目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喷漆废水、废气喷淋塔吸收废水、纯水机制备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纯水机制备废水回用于前处理用水;喷漆废水经隔渣沉淀后进入前处理废水,氰化氢吸收废水进入含氰废水,酸雾吸收废水进入前处理废水,铬酸雾吸收废水进入含铬废水;电镀废水分质分流进入后京电镀基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表面处理车间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防漏措施,生产废水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收集,其他生产区域均已采取地面硬化处理措施。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综合废气(酸雾)、含氰废气、含铬废气、喷漆废气和拉丝粉尘。

项目含铬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塔(DA004)净化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项目综合废气(酸雾)集气后分别经两套水喷淋(DA001、DA002)净化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项目原料仓库及密闭的危废房集气汇同含氰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塔(DA003)净化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项目喷漆房是否独立设置、密闭??喷漆废气经喷台自带水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DA005)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项目拉丝粉尘经水膜除尘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项目共设1条铝氧化生产线和4条酸洗生产线均设置隧道式密闭罩,密闭罩内设置顶部集气罩及槽边单侧高截面吸风罩等集气装置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有流水线、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理良好运行状态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拉丝粉尘、电镀废渣、废退镀液、漆渣及过滤介质、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

企业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立临时贮存点,其中拉丝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电镀废渣、废退镀液、漆渣及过滤介质、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企业已基本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立临时贮存点,漆渣及过滤介质、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危化品废包装袋已与温州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签定小微危险废物一站式服务合同,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电镀废渣、废退镀液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

企业配置了应急设施和物资,已经委托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备案。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77日、8日在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锁具及3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浓度和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

2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含铬废气净化后排放的铬酸雾气体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含氰废气经水喷淋塔(DA003)净化处理后排放的氰化氢气体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综合废气(酸雾)集气并分别经两套水喷淋(DA001、DA002)净化处理后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气体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漆工序废气净化后排放的颗粒物、VOCs、苯系物、乙酸酯类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限制要求;拉丝工序粉尘净化后排放的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限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10月9日~10月10日),项目厂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厂界东侧(2号点)和西侧(1号)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其两天上、下午监测结果表明,7日上午2号测点、8日下午2号测点昼间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而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不评价,其余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2、总量控制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与验收监测结果核算,企业废水年排放33956.4吨,因此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69t/a、氨氮0.169t/a,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为VOCs 0.148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锁具及3500吨小五金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已建成部分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生产过程中应搞好环境管理,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防止“散、乱、污”。继续完善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强化生产线封闭系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提高负压抽风效果,规范设置负压标识,减少无组织酸雾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进一步优化各废气设施的工艺参数,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做好车间废水分质分流,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屋顶各类喷淋塔废水需接入相应的污水管网,不得进入雨水管,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5、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及时委托处置,完善台帐和警示标志

6规范危化品暂存,加强环境风险排查,积极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宏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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