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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大米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8月14日,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大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10801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粮食生产和销售企业。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用温州中亚饲料发展公司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1699号的已建部分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赁面积为6000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36000吨大米。 现有职工20人,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实行三班24小时生产制(0:00 - 24:00)。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9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大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9月26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温环苍建[2019]253号)。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2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大米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治理设施。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碾米工序、分级、色选工序产生的粉尘、抛光粉尘、谷糙分离粉尘、装卸、暂存、转运粉尘以及清杂、去石、砻谷、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碾米工序1#废气通过脉冲除尘1#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 分级、色选工序废气通过脉冲除尘2#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 碾米工序2#废气通过脉冲除尘3#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 清杂、去石、砻谷、粉碎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排放; 抛光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排放; 谷糙分离粉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排放; 装卸、暂存、转运粉尘废气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碾米机、抛光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稻谷杂质收集后与生活垃圾。杂质及粉尘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碾米工序1#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碾米工序2#废气净化后排气筒、分级、色选工序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西北侧布置1个上风向参照点,在厂界东南侧布置3个下风向监控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TSP(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高点测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设置4个厂界噪声测点。所有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东南侧昼夜间、东北侧、西南侧昼间测点噪声监测结果达标,西北侧测点昼、夜间噪声,东北侧、西南侧夜间测点噪声监测结果因受背景噪声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稻谷杂质和生活垃圾。稻谷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谷糙分离废气收集与处理系统,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去除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布袋除尘器排气筒高度,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生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3、各种设备的选型应尽可能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如碾米机等),安装橡胶减震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建立技术档案。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36000吨大米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绿常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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