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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 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成勇.pdf
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猪皮、
50万张牛皮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 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9月4日,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根据《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皮革的制造加工与销售的企业,位于平阳县水头镇麻园村方园南路1号,原租赁给浙江奋勇皮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加工的厂房,用地面积 6307.4m2,建筑面积3451.64m2。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的生产规模。主要生产设备有摔软转鼓、压水机、片皮机、削匀机等(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主体已建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技改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12小时,员工定员30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2月30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温环平建[2020]230号)。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和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实际空压机增加1台,喷涂机1台停用。 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以上调整产能达设计生产能力的70%,参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调整与环评相比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经管道纳入浙江奋勇皮业有限公司污水池,由浙江奋勇皮业有限公司统一委托平阳县和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印花废气;印花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喷涂废气集气后通过水喷淋塔处理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转鼓、压水机、片皮机、削匀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薄膜、废包装桶、涂料渣和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喷涂线1#(4F东南侧)、喷涂线2#(4F西北侧)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厂房外布置4个监测点位(2#生产车间东北侧门口K点、2#生产车间西北侧门口L点、M点,1#生产车间东南侧门口N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位(项目东南侧G点、东北侧H点、西北侧I点、西南侧J点),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臭气浓度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所有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2、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委托温州市新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薄膜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和涂料渣公司内暂存,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50万张猪皮、50万张牛皮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进一步完善废水收集;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 3、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确保对各类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成勇制革有限公司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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