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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润发.doc
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塑 编袋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4日,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塑编袋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等制造、销售的企业,位于平阳县萧江镇第二工业区,建筑面积为14282.47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高档塑编袋。公司于2020年9月委托温州市瓯海环保设计研究所编制了《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塑编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1月4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温环平建[2020]184号)。本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员工10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三班24小时生产制(0:00~24:00),年工作日为300天;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高速拉丝机、圆织机配备不足,但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80%。 (三)验收范围 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塑编袋生产线项目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项目主要生产设备---高速拉丝机、圆织机配备不足,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拉丝工序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拉丝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平阳县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废气,破碎、搅拌粉尘。 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排放; 破碎、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车间通风。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熔融挤出工序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北侧(4号点)设置4个厂界噪声测点。厂界西侧(3号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三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夜噪声监测结果表明,3日东侧测点昼夜、4日东侧测点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因受背景噪声影响且背景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 南侧测点、北侧测点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不达标,其余测点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润发包装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监控。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五)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润发包装有限公司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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