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气动配件2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14日,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气动配件2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乐清市北昇白象镇樟湾村(樟湾工业区),主要从事气动配件制造的企业,建筑面积1000m2,年产气动配件200万件。公司于2021年0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气动配件2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7月15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建〔2021〕143号)。 员工12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运行),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8.3%

(三)验收范围

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气动配件2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生产设备有所减少,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2-1;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测漏检测水。测漏检测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二级混凝沉淀+芬顿化学氧化法,废水设计处理水量0.5t/时)处理后纳管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污泥和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温州臻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9日至10日),监测结果表明:清洗废水排放口排放的总镍、总铬、总铅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锌、总铜、悬浮物和pH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低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9日至10日),厂界东北侧和东南侧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西北侧与电子厂相连,厂界西南侧与纸箱厂相连,无法布点检测)。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委托浙江绿保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委托温州臻盛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气动配件200万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废水排放口应当安装水量计量装置,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进一步落实减震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布局,减少门窗开启频率,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设置标牌标识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乐清市昇达气动科技有限公司

2021914

上一页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温州金马文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