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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12日,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茶花路36号,主要从事阀门配件的生产,总占地面积为6120 m2,年加工500吨阀门配件。公司于2021年06月委托温州晨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7月15日通过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查(温开审批环(2021)52号),企业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7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员工人数为2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10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2%。 (三)验收范围 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温州市温州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冷镦油雾。冷镦废气经LZD-30型管式恒流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和废包装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暂存于企业,后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25日至26日),生活废水排放口pH值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25日至26日),冷镦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25日至26日),厂界东北侧、西北侧和西南侧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南侧测点噪声检测结果超标,项目附近无敏感点。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废润滑油和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桶暂存于企业,后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阀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市健诚阀门配件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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