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

年产纸制品印刷100吨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1010日,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根据《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1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110001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纸制品印刷的企业,项目租用温州钜邦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三路22号温州中港科技园6幢301室作为生产用地总占地面积为402.07平方米。项目通过购置印刷机等设备,设计年产纸制品印刷100吨,现实际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企业现有职10厂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12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12月委托绿辰(温州)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1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1月7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温环龙建2021〕8号)。

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3月竣,同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投资额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的温环龙建〔2021〕8号文中的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100吨建设项目

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意见基本一,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温州市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印刷废气调配废气、擦拭废气

印刷废气、调配废气、擦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
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车间采取隔声效果良好的墙体。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包装桶、生活垃圾等。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先暂存于厂区内指定位置,委托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理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企业已按相关要求设立的危废暂存间,地面已做到硬化,符合防风防雨防泄露的要求,危废标识及相关制度已上墙,并建立了相关台账制度。

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967日在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所测得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pH值范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调配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米。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和西南侧共4个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除西南侧1个测点的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外,其余测点昼间监测结果因受周围环境影响,而且周围环境影响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

4)固体废物核查结论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均已按要求妥善处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先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类别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与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污染物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总量,均满足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景轩印刷有限公司年产纸制品印刷100吨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温州市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温政办〔2018〕9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七大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生产时油墨桶及时加盖,印刷车间密闭保持微负压,不得敞开作业。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进一步降低VOCs排放量。严格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进行管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3、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工人环保意识,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换UV灯管和活性炭,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完善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健全危废管理台帐记录。及时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5、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6、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加强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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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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