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鸿翔印刷.doc
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凹版印刷机、60台分切机、20台复合机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0月20日,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凹版印刷机、60台分切机、20台复合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围海大道1107-1号,建筑面积9940.5平方米。公司于2021年7月委托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编制《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凹版印刷机、60台分切机、20台复合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表于2021年7月2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温环瑞建备〔2021〕123号)。本项目于2021年7月底开工建设,8月建成并试生产,员工37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白天8小时单班制,年工作300天,年产100台凹版印刷机、60台分切机、20台复合机建设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比1.6%。 (三)验收范围 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凹版印刷机、60台分切机、20台复合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产生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管至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主要产生原子灰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涂原子灰在喷漆房进行,喷漆后的工件在喷漆房晾干;喷漆房全密闭、微负压。原子灰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设施处理,引至26米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焊烟除尘器,车间内定期清扫沉降粉尘。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线切割液、漆渣、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线切割液、漆渣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尚未签订委托处置合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30日至31日),生活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30日至31日),原子灰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苯系物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浓度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8月30日至31日),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尚未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按照当前的生产安排,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凹版印刷机、60台分切机、20台复合机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待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培训岗位工人,规范操作;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核实活性炭用量、质量,确保满足工艺有机废气处理量要求,达到《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换。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关于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敞开液面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不断完善、提升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VOCs废气排放量。 (五)合理配置并经常检查集气罩,使之处于正确的位置,调整控制风速,足以将粉尘吸入罩内,确保最大限度地收集粉尘,减少无组织排放。 (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建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 (七)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瑞安市鸿翔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