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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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0月30日,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各类纸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的企业,位于龙港镇示范工业园区19号A幢,用地面积为6000.3m2,总建筑面积为8627.61m2,设计年产450万张标签单、20万份卷印纸、560万个纸袋、10万张单张打印纸、1170万张卡片不干胶纸、50万本笔记本。公司于2019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6月1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号:温环苍建〔2019〕113 号)。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同时投入运用,员工4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一班8小时生产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20天;目前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印刷机配备不足,覆膜、烫金工序暂未建设,现阶段外协,但已建部分主体工程工况稳定,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2%。

(三)验收范围

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项目印刷机配备不足、覆膜机、烫金机等设备尚未配备(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覆膜、烫金工序暂未建设,现阶段外协,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无覆膜废气产生。印刷废气集气后通过UV+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委托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印刷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乙酸乙酯的排放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表1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排放速率小于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1991)推荐的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厂界东侧(1号点)设置1个厂界噪声测点(厂界北侧、西侧、南侧与邻厂相连,无法布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厂界测点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两天昼间上下午噪声监测结果表明,1号(东侧)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刷版、废抹布、废活性炭和废包装桶公司内暂存,委托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并协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印刷车间密闭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护,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与更换频次须满足实际废气处理量要求。

(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健全危废管理台帐记录。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五)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市佳能纸塑有限公司

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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