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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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套鞋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212日,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套鞋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围海大道1107-3号利用自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鞋模的制造,总用地面积2000 m2年产100套鞋模。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河海生态环境技术(浙江)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套鞋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年5月18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备案(温环瑞建备〔2021〕91号),2021年5月下旬开工建设,2021年6月竣工同步投入生产员工人数为5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其中雕铣工序24小时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

(三)验收范围

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套鞋模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环评设计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2楼东北侧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水池经水膜除尘后引至8米高空排放,4楼西南侧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污水、抛丸废水、喷砂废气处理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纳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抛丸废水、喷砂废气处理废水定期打捞沉渣,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水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机加工粉尘、喷砂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机加工粉尘于车间内沉降,定期清扫;2楼东北侧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入水池经水膜除尘后引至8米高空排放;4楼西南侧喷砂机产生的喷砂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湿式抛光台吸附处理后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垃圾、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沉渣和废包装桶生活垃圾沉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暂存于企业,后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15日至16日),生活废水排放口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15日至16日),喷砂工艺废气净化后排气筒1#(2楼东北侧)、2#(4楼西南侧)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了1个上风向监测点位(D号点位),于厂界东侧设置了3个下风向监测点位(E-F-G号点位),监测结果表明,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15日至16日),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测点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与温州恺鸿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相连,无法布点监测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废包装桶暂存于企业,后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套鞋模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进一步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瑞安市龙腾模具有限公司

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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