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118日,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板式、儿童等家具生产的企业,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上交洋工业园区,该企业占地面积为5300m2,总建筑面积9540.75m2。企业已于2020年2月委托编制《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审批(温环泰建[2020]9号)。企业已于2021年5月31日进行排污登记,企业未投产运行。

现因企业生产所需,项目产品要求发生变动,因此涉及工艺增加及漆面种类变动,部分产品需采用UV漆面,且部分儿童家具需在表面覆上一层图案,因此本次技改对部分上漆工艺进行技改,并新增转印膜工艺,技改完成后项目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

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浙江华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9月8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泰建[2021] 14号)。本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建设完成,员工56人,厂内不设食宿,每日生产14小时单班制(7:00-21:00),年生产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3%。

(三)验收范围

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技术改造项目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由于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漆雾水帘处理废水、水喷淋漆雾处理废水、打磨水帘处理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泰顺县明汇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清运灌溉;项目漆雾水帘处理水、水喷淋漆雾处理水、打磨水帘处理水在原有水池中循环使用,定期汇入企业自建的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污泥作为危废处置。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木工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

项目木工粉尘统一接管收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设有独立的手工喷漆房、静电喷涂房、锟涂生产线,静电喷涂房两侧设有两台补漆台,手工喷漆废气、补漆废气经水帘过滤后,汇同经静电喷涂房集气收集的静电喷涂废气、集气罩收集的UV锟涂废气及光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塔+过滤棉+UV光解处理达标后引至15米排气筒排放。

项目手工喷漆、静电喷涂后通过烘道(电加热)进行烘干,尾气通过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漆渣、废花膜纸、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废活性炭、其他废弃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花膜纸、废木材,其中其他废弃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花膜纸、废木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包装材料、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统一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目前暂未更换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3日至24日),验收监测期间,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化学需氧量、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磷、氨氮排放浓度均低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3日至24日),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手工喷漆、样品喷漆、静电喷涂、UV锟涂、光固化废气净化后的颗粒物、VOCs、苯系物、乙酸酯类的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木工废气净化后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3日至24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二楼包装、锟涂车间入口(E号点)、三楼喷漆车间入口(F号点)、厂界上风向(南侧--G号点)、下风向(北侧--H、I、J号点)设置6个监测点位,两天6次监测结果表明,二楼包装、锟涂车间入口(E号点)、三楼喷漆车间入口(F号点)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厂界上风向(南侧--G号点)、下风向(北侧--H、I、J号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1年11月23日至24日),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厂界、西侧、南侧、南侧敏感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1号测点主要声源为废气处理设施,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中,厂界北、西侧、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敏感点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漆渣、废花膜纸、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其他废弃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花膜纸、废木材,其中其他废弃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花膜纸、废木材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包装材料、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统一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已经设置了危废贮存间。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经核算,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10万套、儿童家具5万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环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善手工喷涂、锟涂、烘干等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有机废气排放总量。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完善废水、废气处理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补充废气管线流向标识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及时更新有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江佰顺工艺品有限公司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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