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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1月20日,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根据《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市上望街道八十亩村电镀工业园22幢第一层(101、104、105室)和第二层(201室),总建筑面积为2260.82m2,是一家专业从事五金、水暖、汽摩配、标准件的电镀加工企业。总建筑面积为2260.82m2。现企业拟投资60万元建设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在拆除原有的其中两条全自动滚镀镍线及全自动滚镀铜线后(酸洗区及退挂区正常运行),于1F新建了1条镀锌自动滚镀线,改建后全厂共计9条电镀生产线(MF01全自动挂镀镍铬线、MF02全自动滚镀铜线、MF03全自动滚镀锌线、MF04全自动滚镀镍线、MF05全自动滚镀锡线、MF06全自动滚镀锌镍合金线、MF07全自动滚镀锌线、MF08全自动滚镀锌镍合金线、MF09镀锌自动滚镀线)。总电镀容量49840升不变(设计投产电镀容量49840升,自动化率为100%),投产后总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电镀加工4500吨五金、水暖、汽摩配、标准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1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8月27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瑞建[2021] 234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8.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清洗废水)、前处理废液(更新废液)、表面处理漂洗废水、后处理废水、其他废水(废气喷淋吸收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废气喷淋与原有喷淋塔共用一套设施,产生的废水并入前处理废水管道,地面清洗废水并入混排废水管道,与前处理废液、前处理清洗废水、综合废水及含铬废水经厂区分质分流后纳管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瑞安市绿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借助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尾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改建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酸雾废气(包括本次新增的MF09线废气和原先拆除了2条全自动滚镀线所剩下的MF01线酸洗区废气)。 项目MF09镀锌及酸洗会产生一定的氯化氢、氮氧化物和硫酸雾废气,废气经侧集气罩收集再经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采取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和设置实体墙阻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电镀废渣、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电镀废渣和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MF09镀锌自动滚镀线、酸洗废气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厂界西北侧、西南侧、东南侧和东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表明,西北侧、西南侧和东南侧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北侧测点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3、固废 本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电镀废渣、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电镀废渣和危化品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企业废水年排放23859.6吨,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铜、总镍、总锌、总铬、六价铬总量符合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16〕46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办〔2016〕7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酸雾收集系统,减少无组织酸雾排放,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 3、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加强对生产废水的分质分流管控,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须经明沟、明管收集后汇入各股废水集水池。污水管道应按各单体最大排放量设计,以免超负荷溢出造成环境污染。电镀、酸洗车间地面、排污沟、集水池采用耐腐材料(如花岩岗、树脂等)建设,缝隙间须做防腐、防渗处理。 4、完善废气处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率与处理率;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 5、按要求完善危废暂存场所,加强危废台账管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培训、演练,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和职工环保教育,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瑞安市润美电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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