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122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成立验收工作组,进“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环保工程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位于温州市平阳县山门镇平西村在建平文公路南侧区域。属于三级综合供能服务站,主要提供汽油、柴油零售,电动汽车充电,便利店等便民服务。本综合供能服务站用地面积为2718m2,建筑物占地面积504.24m2。站内设置30m3双层地埋罐3只,1只储存92号汽油,1只储存95号汽油,1只储存0号柴油,合计90m3罐容,折计75m3罐容;设置直流快充充电桩2座。本项目设计年销售成品油6500t,电12kWh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31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温环平建[2020]243号;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1年9月竣工,2021年11月9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并投入运营

本项目年营运365天,每天营运24小时,职工8人,加油站内不设食宿。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8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3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将环评设计的一台两枪加油机变更为四枪加油机,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通过场地地面排水渠收集,经隔油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纳入山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高墩终端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灌装(卸油)加油机加油、油气储存(静储)过程中挥发的油气(有机废气)及汽车排放尾气。

汽油在灌装(卸油)中采用气液平衡管措施,加油机加油作业、油气储存时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排放口高度为4米;汽车尾气经扩散稀释后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汽车行驶等产生的噪声,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清罐油泥、隔油池废油、废滤芯、吸油毯、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清罐油泥、隔油池废油、废滤芯吸油毯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平阳海晟华睿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已编制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号:330326-2021-72-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隔油池出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1规定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气液比监测结果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要求的范围限值。

项目厂界4个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两天昼夜间监测中,厂界北侧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侧符合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已设置了危废暂存间,所有固体废物均已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平阳县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做好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加强设备设施的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建议加强隔油池出水的监控。

3、做好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和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的监控,确保符合要求。

4、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同时做好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进一步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6、建议站区设置警鸣标志,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门综合供能服务站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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