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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3月4日,温州欧龙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是一家专业经营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保养及维修等业务,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A201-a地块,总租赁建筑面积6073m2,建设单位为温州欧龙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5000万,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1日通过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查(温开审批环[2018]31号),项目于2021年5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2021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并委托编制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员工人数为7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65天。项目设计规模为年销售汽车800辆、维修保养汽车800辆,由于企业喷烤漆房暂配置1间,目前,企业实际建设规模为规模为年销售汽车800辆、维修保养汽车600辆。因此,本次为阶段性验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许可证已申领(证书编号:91330301MA28600P5U001X),项目已建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实际工况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比0.6%。 (三)验收范围 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相比环评阶段,主要发生变更的为:项目实际食堂未建设,故不产生食堂油烟等污染物;喷烤漆房减少1间。因此喷漆相对应的水性漆、香蕉水、稀释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的实际用量按比例减少,具体内容见验收监测报告。 其余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已经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主要产生洗车废水、生活废水。 洗车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等)经沉淀过滤处理、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纳管接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打磨粉尘、焊接废气、洗车水雾、汽车尾气。 本项目设密闭喷漆烤漆房,并配备1套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喷涂废气经集气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设施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烤漆前打磨刮灰会产生少量打磨粉尘,经配套吸尘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收集的粉尘作为固废处理。 焊接废气、维修车间汽车尾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无组织排放;洗车设专门洗车房,水雾对环境影响不大;停车场汽车尾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零部件、打磨粉尘等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吸附棉、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分质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未产生)、废吸附棉、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油、废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其中,废活性炭、废吸附棉、废包装物、废滤芯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废电池委托浙江黄氏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废油委托瑞安市翊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处置并签有协议;废UV灯管待更换时及时委托处置。 废零部件、打磨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踏勘,目前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1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洗车废水和生活废水排放口pH值、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喷烤漆房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环评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乙酸丁酯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其排放速率均低于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 3840-91)推荐的计算方法的计算结果。同时,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浓度均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颗粒物均低于环评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浓度同时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东北侧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除UV灯管外,其他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力天汽车梦工场(4S店-6温州欧星奔驰4S店)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完善废气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和控制碳排放政策,采用环保型原料,从源头、工艺、设备、环保措施等全过程控制,减少VOCs总量。建议定期组织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日常监控。依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按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建议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 (四)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完善危废仓库的分类存放、标识标签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及时签订和更新危废处置协议,加强危险废物登记台账、转移联单管理。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欧龙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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