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添翼薄膜包装.pdf
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4月18日,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是一家致力于塑料薄膜生产及销售的公司。企业原租赁于鹿城区仰义街道渔渡村渔藤路458号2楼,于2018年10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t 塑料薄膜建设项目》,并于2018年11月取得审查意见,文号为温鹿环建(2018)153 号。于2020年1月组织并通过了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 由于企业自身业务拓展和实际生产条件需求,更好地适应现今市场发展趋势,有效改善作业环境,以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拟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沿兴路124 号3楼,进行塑料薄膜生产工作,总租赁建筑面积1050m2;企业搬迁后增加吹膜机、制袋机,扩建原有生产线,搬迁完成后设计达到年产200t塑料薄膜;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2022年2月委托中诚环境科技(温州)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3月7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鹿建[2022]7号),2022年3月初开工建设,2022年3月中旬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由于生产设备未配置完全,本次做阶段性验收,员工10人,厂内不设食宿,实行白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年产100t塑料薄膜。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登记表已填报(登记编号:913303023135746460001W),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负荷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比12%。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复合工序外协,搅拌机较环评减少1台,吹膜机较环评减少3台,600热切机较环评减少3台,600底封机较环评减少2台,六色凹印机较环评减少2台,破边机较环评数量减少1台,分切机较环评数量减少1台,复合较环评数量减少1台,本次做阶段性验收,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冷却水。本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吹膜废气、印刷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粉碎机运行时加盖密闭,同时加强车间地面清扫。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边角料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磷、氨氮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吹膜、印刷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房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点位(D号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厂界南侧(1号点)、东侧(2号点)、北侧(3号点)和西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两天昼间监测中,1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4类标准限值要求,2号、4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3号测点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VOCs实际排放总量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市添翼薄膜包装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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