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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80万副眼镜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80万副眼镜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5月27日,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了年产80万副眼镜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气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和《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经二路7号,专业从事眼镜及眼镜配件生产、加工,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134.59m2。本扩建项目主要为增加超声波清洗、振光、滚光等工艺,生产规模扩增至年产80万副眼镜。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7年3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80万副眼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3月30日通过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瓯环建[2017]79号)。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2018年1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80万副眼镜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依据《新鸿HJ综字第18183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建设运行与环评审批情况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振光废水和生活污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振光废水通过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限值标准后纳管,最终经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工艺粉尘和厨房油烟。工艺粉尘来自割片、拋光、喷砂等工序,项目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超声波清洗机、冲床、空压机等设备的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墙壁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槽渣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回收粉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槽渣及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废气经净化后有组织排放的油烟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与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间厂界东侧、北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2、主要污染因子的年排放量 据验收监测报告测算,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做好管理台账,确保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及时申领排水许可证。 3、做好南侧和西侧隔音降噪措施,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噪声、固废污染治理设施环保验收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签字:
温州市益大眼镜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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