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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扬丰验收意见.doc
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 6月16日,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和《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宜山镇针织工业园区2号,厂房租用苍南县法尔奴针纺织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539.78㎡,总建筑面积8958.5㎡,经营范围是再生棉纱生产加工。企业主要利用再生棉花、化纤为原料,通过清花、梳棉、并条、气流纺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再生纱线3500吨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苍环批[2018]008号),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于2011年5月开工,2011年8月竣工,2017年因未批先建接受环保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企业食堂已拆除。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清花、梳棉、气纺工序废气产生的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多筒式除尘机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生产设备的运转。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棉絮和员工生活垃圾。废棉絮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项目清花、梳棉车间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西侧、夜间东侧和西侧监测结果不达标,其余测点均达标。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棉絮、员工生活垃圾。废棉絮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报告,企业年废水年排放量627.2t/a,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38t/a、氨氮0.005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合理布置厂区东侧设备,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生产。 3、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提升废气设施运行维护水平,按要求提高排气筒高度。建议气流纺工艺设置的沉降室加增布袋或其他可行的除尘装置。 4、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完善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建议固体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气流纺再生纱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按项目环评及批复意见落实,基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签字:
苍南县扬丰纺织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6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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