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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不干胶3900吨、静电膜1900吨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22日,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座落在苍南县龙港镇新城发展路87-155号,租用温州华一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三、生产车间四),为不干胶、静电膜生产企业。 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3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4月25日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苍环批[2018]052号)。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只租用了温州华一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三,其它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临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排放东海。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燃烧废气、复合废气、食堂油烟。 (1)燃烧废气 项目采用一台2t/h蒸汽发生器天然气供热,使用能源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项目产生的废气经集气后引至楼顶17m高空排放。 (2)复合废气 项目不干胶复合工序采用JDI-401胶粘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丙烯酸丁酯,项目气体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UV光催化处理后引至楼顶16m高空排放。 (3)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有食堂,会产生一定的油烟废气。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20m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烧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复合工序产生的丙烯酸丁酯排放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监测验收报告,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环保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和排污口。 3、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温政办[2018]99号文件,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按时达到浙江省《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议加装废气治理设施独立电表。 4、蒸汽发生器不得使用重污染燃料,强化天燃气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各种固废分类收集、暂存,按要求处置,完善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不干胶3900吨、静电膜1900吨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富明印刷材料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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