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技改及设备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技改

及设备调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5月22日,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平阳县鳌江镇墨城工业小区。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改,于2016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5月12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6]55号)。在生产规模、工艺、员工人数等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新增50型穿孔机1台,76型穿孔机1台,斜底炉两台(跟随穿孔机配套)。由穿孔机(60型、100型穿孔机)及配套斜底炉年运行天数为200天,调整为穿孔机(60型、100型穿孔机)及配套斜底炉年运行天数为100天,新增的穿孔机(50型、100型穿孔机)及配套斜底炉年运行天数为100天。于2018年7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设备调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投资额的4%。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已经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设备调整和原未验收的退火炉(管坯外协加工),焊管产品,斜底炉部分无废水的排放。

企业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汇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输送至鳌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鳌江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酸洗废气已经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设备调整和原未验收的退火炉(管坯外协加工),焊管产品,斜底炉部分无酸洗废气的排放,故本次验收监测不涉及酸洗废气。本次项目主要废气为斜底炉废气,斜底炉(DA003)和斜底炉(DA004)废气经集气后引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自动涂覆线、抛丸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废酸液、酸洗池底泥、废乳化液和灰渣。金属边角料和灰渣经收集后外售处理;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废酸液和酸洗池底泥经收集后委托浙江特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乳化液暂存于厂区内,之后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排放达标性

1)污水

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已经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设备调整和原未验收的退火炉(管坯外协加工),焊管产品,斜底炉部分无废水的排放,故本次验收不涉及废水。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废气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烟尘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小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金属压延、锻造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各设置1个废气监测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厂界北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东侧(4号点)设置4个噪声测点,4个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中,4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2、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废气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二氧化硫0.031t/a、氮氧化物0.422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技改及设备调整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重视污染处理设施的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操作规程,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及相关标识

3、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完善警示标志与运行台账。

4、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南大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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