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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7月13日,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根据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工业区,主要从事钮扣加工,租赁永嘉县桥头中星钮扣厂位于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工业区的现有厂房第五层,租赁建筑面积为385m2。本项目约有员工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为1班,每班10小时。设计规模为年加工80吨钮扣,现实际规模达到年加工70吨钮扣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于2019年1月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7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审批(温永环建[2019]2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漆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桥头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放。喷漆喷淋废水排入中星纽扣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通过添加 AB 剂后将漆渣絮凝打捞出来,再经过生化污水池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油漆工序废气。本项目设有独立的喷漆车间、烘干车间,喷漆废气和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外运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生产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二)废气排放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烘干、喷漆车间净化后排气筒设置监测点,其两天监测结果表明,净化后排气筒废气中VOC总量、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排放监控限值。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厂界北侧、南侧和东侧设置3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三侧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核查结论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漆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尚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废水处理污泥外运填埋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总量控制结论 根据验收报告,企业主要污染物年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总量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年加工80吨钮扣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浙江省《关于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温政办[2018]99号、温环发[2018]100号、《温州市工业涂装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等要求,调漆配色挥发废气一并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减少VOCs排放总量;建议完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工况监控系统和环保管理信息平台,便于监控。 3、重视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塔喷淋废水的处理,建议补充委托中星公司处理协议。完善加药系统,确保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4、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和环保标示。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强化油漆和稀释剂暂存、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水性漆的使用比例,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散、乱、污”。 6、一般生产固废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2013 年修订)规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加强危废堆场的管理,补充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处置协议,及时委托处置,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建设,完善警示标志和台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县桥头镇鸿辉钮扣加工厂验收组 2019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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