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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平阳至南麂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平阳至南麂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5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平阳至南麂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运营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塘外村,为平阳县鳌江镇至南麂客运码头(永久性码头),该码头工程于2010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完工,并于2011年7月投入运行。该工程设计建设规模为2个300吨级泊位兼靠1个500吨级泊位客运码头一座,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6.5万人/次。栈桥一座、钢引桥一座、撑墩3座,泊位长度为84米及候船楼建筑面积2833平方米(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 本项目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6.5万人/次(目前该码头年客运量已基本达到16.5万人/次,若平阳县鳌江镇至南麂的旅客数量增加,则由本项目东侧的鳌江车渡码头进行调节,本码头不再增加客运量)。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年10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平阳至南麂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1月1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温环平建[2020]190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8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至南麂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1、项目实际建设中的陆域用地面积为4340平方米(其中被疏港大道占用了一部分,剩下的陆域占地面积在3500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为2833平方米,其余经济技术指标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2、项目为码头停泊项目,不涉及停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收集处理功能,停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均由停泊船舶船长自行委托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码头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破坏土壤与植被、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码头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利用附近公共厕所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已集中收集交环卫处理;施工弃渣已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放;码头施工迹地植被已自然恢复,恢复的植被主要为景观花草。码头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候船楼生活污水及船舱含油废水。 船舶生活污水、船舱含油废水统一由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候船楼生活污水进入排污系统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进入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2)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工程无生产性废气排放,营运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少量的船舶尾气与备用发电机废气。工程营运期主要为船舶停泊和启动时将排放一定量尾气,将对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沿海风速大,稀释扩散速度快,因此进出拖轮尾气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通风等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项目候船楼后方设有1台备用轻柴油发电机,不定期运行,有少量发电机废气(主要为SO2和烟尘)产生,经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高架排放,经稀释扩散后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性设备噪声产生,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和分体式空调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小于65dB(A)。 本项目人群活动噪声主要来自一楼大厅的游客活动噪声,在建设时,在候船室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同时布设一些具强吸声效应的绿色植物和花卉,减少人群噪声的混响效应。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自觉减少活动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人群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办公区域外墙空调室外机噪声约60dB(A),经过距离衰减后,一般情况下对邻近居民无不利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候船楼生活垃圾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本项目为码头停泊项目,不涉及停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收集处理功能,停泊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均由停泊船舶船长自行委托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陆域工程四周已进行植树绿化、边坡植草,同时在项目码头附近滩涂上种植了约5000m2的红树林。 3、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港口开发有限公司设置环境管理小组对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予以管理,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北侧(1号点)、东侧(2号点)、南侧(3号点)3个测点的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平阳县敖江镇至南麂客运码头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及时收集船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确保按规定要求处置。 3、加强对船舶鸣号的管理,设禁止鸣号标志,减少鸣号;加强日常码头管理,及时清扫垃圾,防止垃圾入江。 4、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溢油等事故。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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