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阶段性竣工及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的2F自动

喷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13日,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阶段性竣工及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的2F自动喷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阶段性及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的2F自动喷漆车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012027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宋埠海涂围垦区电镀园区C11地块。项目原设4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4只手动镀槽;已审批总镀容43064升,其中自动生产线镀槽容量41220升,手动线镀槽容量1844升,自动化率为95.72%。设计年电镀加工卫浴洁具800万件、汽摩配件1000万件。

现投资建设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同时对各车间进行改建。将一车间二楼镀硬铬改为镀银工艺并增加超声研磨工艺,二车间二楼除油清洗线移至二车间一楼,二车间二楼喷漆酸洗线移至二车间四楼,二车间三楼电镀车间镀铜改为镀镍、镀铬工艺。改建后共设5条自动生产线、5只手动镀槽,镀铬容量不变,自动容量41627.8升,手动容量1436.2升,自动化率为96.66%,总镀容仍在原核定容量范围内,投产后达到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的生产规模(原审批年电镀加工800万件卫浴洁具、1000万件汽摩配件变更为年电镀加工3200吨五金件,本改建项目年电镀加工2800吨五金件,合计年产6000吨五金件)。

另外,原迁建整合提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平环验〔2015〕44号)中一车间2F尚未验收的自动喷漆车间现已建设完善,与本项目合并一同验收。

本项目年生产324天,每天生产9小时,员工110人,其中100人厂区内住宿,厂区内不设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委托编制完成了《平阳县滩涂围垦区C1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通过了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平环建〔2013〕113号);2015年委托编制完成了《平阳县滩涂围垦区C1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并经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备案(备案号:2015015)。上述项目于2015年9月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平环验〔2015〕44号)。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3265917675360001P)。

本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平建〔2019〕204号)。

3、投资情况

本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及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的2F自动喷漆车间。其中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由于一车间二楼镀银工艺、超声研磨工艺并未投产,二车间二楼喷漆酸洗线移至二车间四楼(实际未投产),此次为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原迁建整合提升项目中一车间2F尚未验收的自动喷漆车间目前已建设完善,与本项目合并一同验收。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一车间二楼改建的镀银工艺、超声研磨工艺并未投产,二车间二楼喷漆酸洗线移至二车间四楼(实际未投产)(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清洗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

前处理废水、清洗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和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按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混排废水进行分质分流接管排入园区废水处理站,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2、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前处理、镀镍、镀铬、喷漆、烘干、除油和除蜡废气。

二车间3F前处理、镀镍过程中会产生硫酸雾和氯化氢废气,设有两套综合废气处理设施(一用一备),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26米。

二车间3F镀铬过程中会产生铬酸雾废气,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6米。

一车间2F自动喷漆、烘干(蒸汽集中供热)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和VOCs,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6米。

除油、除蜡废气收集后通过改造的原含氰废气处理塔(该废气塔已不再处理含氰废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6米。

3、噪声

本次验收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镀废渣、废电镀液、废活性炭、漆渣、废包装容器和生活垃圾。其中电镀废渣、废电镀液、废活性炭、漆渣和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

电镀废渣和废电镀液收集后委托平阳县环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包装容器收集后委托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漆渣委托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尚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已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前处理、镀铬和镀镍废气处理后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和铬酸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的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迁建整合提升项目一楼自动喷漆工序、烘干等废气处理后排放的颗粒物、VOCs、苯系物和乙酸酯类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北侧测点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侧测点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5、工业涂装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符合性

根据《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中的《温州市工业涂装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对不符合条款继续加以完善提升,要求做到长效管理并持续改进。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电镀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有关措施和要求,完善生产线封闭系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屋顶各类废气喷淋塔废水需接入废水管网,喷淋塔水箱需加盖,防止满溢,不得进入雨水管,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3、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检测采样口设置;同时定期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5、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按规定要求合法处置。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建设危险暂存场所,各类危废须密闭暂存,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并尽快与有资质单位补充签订废活性炭危废处置协议,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6、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及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的2F自动喷漆车间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认为须落实并完善废活性炭合法处置手续及完成生产线封闭系统后,同意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五金件产品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的2F自动喷漆车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万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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