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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
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13日,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012013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位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家具园兴阳路2号,是一家专业从事机械零部件喷涂(电泳、喷塑等)加工的企业。项目原于2015年委托编制了《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平环建〔2015〕32号),后因生产需要增加了一条前处理(除油、酸洗、磷化)生产线,加工能力保持不变,并编制了《关于<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补充说明》。上述项目于2016年通过了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6〕019号)。 现由于生产线老化无法保证部分高质量产品的要求,拟决定减少生产时间,降低现状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保证一般质量产品的加工需求,同时新增一条自动化电泳生产线(含前处理线)和一条自动化喷塑生产线以用于高质量要求产品的加工,新生产线生产的时间控制在6小时左右。项目实施后,在兼顾高质量产品和一般质量产品同时,总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本技改项目于新租2#厂房内新增一条自动化电泳生产线(含前处理线)和一条自动化喷塑生产线,增加5个手动喷塑喷台(配套5个烘箱+4台干式抛丸机)用于喷大件的零部件,同时将原来的2台生物质燃烧机改为4台天然气燃烧机,将5个烘箱由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机加热。 本技改项目原设计建设喷塑自动流水线为2条(包括原项目2016年验收的1条),现仅建设1条喷塑自动流水线(原项目验收的喷塑自动流水线已拆除)。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员工30人,不设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原于2015年委托编制了《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平环建〔2015〕32号),后因生产需要增加了一条前处理(除油、酸洗、磷化)生产线,加工能力保持不变,并编制了《关于<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补充说明》,上述项目于2016年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6〕019号)。 本技改项目于2019年10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13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19〕180号),后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关于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5套配套烘箱加热方式改变的情况说明》。 3、投资情况 本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较环评略有变动,原设计建设喷塑自动流水线为2条(包括原项目2016年验收的1条),现仅建设1条喷塑自动流水线(2016年已通过验收的喷塑流水线拆除后暂未重建),新建电泳流水线中酸洗工艺取消,仅采用清水槽清洗。本次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除油、酸洗、磷化与电泳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中和过滤)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昆鳌污水处理厂再处理。生活污水与其他厂共用一个化粪池,无法单独取样监测。 2、废气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抛丸粉尘。 3#厂房喷塑工序废气经喷台自带滤芯+过滤棉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烘箱烘干及天然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3米。 2#厂房自动喷塑流水线中喷塑工序废气经喷台自带滤芯预处理后引至废气处理设施(两道滤芯回收+过滤棉)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自动喷塑流水线中的烘干固化工序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3米;电泳流水线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3米。 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3米。 3、噪声 本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残渣、化学品容器、化学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过滤残渣、化学品容器、化学污泥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化学品容器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化学污泥委托平阳县环源污泥处置有限公司处置,过滤残渣和废活性炭委托温州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总铁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喷塑工序废气(3#厂房)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烘箱烘干及天然气废气(3#厂房)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抛丸工序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自动喷塑流水线喷塑工序(2#厂房)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烘箱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3#厂房)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自动喷塑流水线中的烘干固化工序及天然气燃烧废气(2#厂房)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电泳流水线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废气(2#厂房)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自动喷塑流水线烘干固化废气(2#厂房)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电泳流水线烘干废气(2#厂房)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北侧、西南侧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西北侧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年排放量VOCs0.065t/a、二氧化硫0.0288t/a、氮氧化物0.136t/a,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5、工业涂装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符合性 根据《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中的《温州市工业涂装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对不符合条款继续加以完善提升,要求做到长效管理并持续改进。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年产机械零部件喷涂五十万套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和《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环发〔2019〕14号),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废气排放总量。 3、完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相关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各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建议相关废气排气筒达到规定高度。做好污染物排放的定期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按规定要求合法处置。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建设危险暂存场所,过滤残渣、化学品容器、化学污泥和废活性炭等各类危废须密闭暂存,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并尽快补充化学品容器回收协议,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隆发喷涂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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