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现状环境保护核查意见公示 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
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现状环境保护核查意见 2021年9月27日,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核查工作组,进行“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现状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审批部门备案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混凝土生产的企业,租用永嘉县崇德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沙头镇高浦工业区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厂房租赁建筑面积7483m2,设计年产20万m3混凝土。本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员工定员60人,厂区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每日工作16小时(夜间不生产)。现实际已达到年产20万m3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6年9月委托编制了《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评,2016年11月通过了原永嘉县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永环建【2016】148号。2018年12月28日企业自行组织并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因后续生产需要,增加了一条混凝土生产线,设计年产20万m3混凝土。企业于2020年1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1月7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备案受理(温环永改备[2020]18号)。项目扩建部分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3%。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扩建部分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3.3%。 (四)竣工验收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经厂区内的沉淀池沉淀分离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楠溪江。 (二)废气 项目粉料仓顶粉尘通过威埃姆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车辆进出厂低速行驶,定时洒水抑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堆场外已设立围墙,做好洒水抑尘工作,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辆的进出产生的车辆行驶噪声和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分布,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废料、废水产生的沉淀物、除尘灰和生活垃圾。生产废料收集后浇铸预制板或其它预制物件出售;废水产生的沉淀物制成低强度水泥砌块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企业扩建前后员工数量不变,生活废水排放情况一致,企业已于2018年12月28日自行组织并通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因此,本次验收不作生活废水验收监测。 2、废气 监测期间,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厂界上下风向布置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一天3次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浓度低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8) 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企业主要噪声污染设备源强在80-90dB,采取加强设备维护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东侧(1号点)和南侧(2号点)测点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3号点)测点昼间噪声因受周围环境影响,而且背景环境噪声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废料、废水产生的沉淀物、除尘灰和生活垃圾。生产废料收集后浇铸预制板或其它预制物件出售;废水产生的沉淀物制成低强度水泥砌块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核算,项目实际每年排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均在环评总量控制值以内,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核查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评估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评估监测报告。 2、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维护与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完善厂界四周围挡及内部场地硬化,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日常定期对场地做好清扫和洒水抑尘工作。 3、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噪声监测,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合理处置利用。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核查人员信息 核查人员信息见“项目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名:
永嘉崇昌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