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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拓尔普.pdf
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9月29日,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阀门、电动执行器生产及销售的企业。现因生产需要,将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一工业区杨河路(欧拉姆阀门科技有限公司内)的生产车间搬迁至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三社区(温州真豪泵阀科技有限公司内)的现有厂房,同时扩大电动阀门、电动执行器的生产规模,总租赁面积4296m2;2021年7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8月3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永建〔2021〕208号),2021年8月初开工建设,2021年8月中旬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员工53人,厂区内不设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 (三)验收范围 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生产设备较环评设备数量减少1台加工中心,1台数控车床;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主要产生打磨除尘废水和生活废水。打磨除尘废水打捞沉渣,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瓯北镇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打磨粉尘,经水帘除尘处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的沉渣、废切屑液。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和收集的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屑液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浓度和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业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打磨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侧、西南侧、西北侧和东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两天昼间监测中,西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北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北侧、东南侧测点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拓尔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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