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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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建设项目

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928日,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107016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分期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专业从事热熔胶生产的企业,项目位于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临湖路1288号的现有地块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66666.7平方米。

项目设计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其中共聚酯热熔胶25000吨,共聚酰胺热熔胶15000吨,LDPE粉体热熔胶800吨,聚氨酯10000吨,乙烯-乙烯共聚物热熔胶5000吨,水基型粘合剂 5000 吨,副产品四氢呋喃1000吨和甲醇770吨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20000 吨常温/低温磨粉筛选的生产能力、8000吨的热熔胶网膜、平膜的生产能力以及4000吨造粒系统的生产能力。

项目于201812月开工建设,于20208月竣工,202010月投入生产。新增的LDPE项目于20216月开工建设,于20217月竣工投产。

项目现实际年产4.08万吨粘接材料,其中共聚酯热熔胶25000吨,共聚酰胺热熔胶15000吨,LDPE粉体热熔胶800吨,副产品四氢呋喃1000吨和甲醇770吨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20000 吨低温磨粉筛选的生产能力、8000吨的热熔胶网膜、平膜的生产能力以及4000吨造粒系统的生产能力(TPU车间、PUR车间、乙烯-乙烯共聚物车间和水基型粘合剂车间均未生产)

公司员工人数为195人,厂区内设有食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10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123日经原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8033号)。

企业在原生产的基础上新增年产800LDPE粉体热熔胶产品,于2020919日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关于LDPE粉体热熔胶产品纳入一期建设统一验收的报告》的申请,并于20201022日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纳入一期工程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9%

(四)验收范围

由于部分产品尚未投产,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验收范围为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建设项目中建成投产的年产4.08万吨粘接材料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管理措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生产规模:实际仅达年产4.08万吨粘接材料,其中共聚酯热熔胶25000吨,共聚酰胺热熔胶15000吨,LDPE粉体热熔胶800吨,副产品四氢呋喃1000吨和甲醇770吨生产装置,并配套建设20000 吨常温/低温磨粉筛选的生产能力、8000吨的热熔胶网膜、平膜的生产能力以及4000吨造粒系统的生产能力。

2、生产工艺:热熔胶胶粉(常温)生产工艺还未配备,目前仅采用热熔胶胶粉(低温)进行生产。

3、设备数量:TPU车间、PUR车间、乙烯-乙烯共聚物车间和水基型粘合剂车间设备均未上,新增了LDPE生产线,天然气燃烧锅炉目前只配备一台,其余设备基本一致。

4、环保措施:PESPA车间产生的废气经三级冷凝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与环评相比较增了一级冷凝装置; 采用了三级冷凝装置+活性炭吸附设施,提升了废气处理设施); 热熔胶平膜、网膜、造粒废气经干式过滤箱+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项目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冷却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池设立管道阀口,初期雨水流入事故应急池汇入生产废水经厂区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入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一同经调节池+生化池+厌氧生物处理+沉淀+A/0生化池+二级沉淀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1间接限值及瑞安丁山垦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

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由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并完成施工,设计废水日处理能力150t/h24h运行。

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甲类合成车间投料粉尘、丙类合成车间投料粉尘、PES生产、PA车间生产废气、LDPE生产车间废气、胶粉车间粉尘、热熔胶平膜、网膜废气、造粒废气、配料车间废气、污水站恶臭、储罐呼吸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甲类合成车间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8米高空排放。

项目丙类合成车间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8米高空排放。

PES生产、PA车间生产废气经三级冷凝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3米排放。

LEPE生产废气经二级冷凝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3米排放。

胶粉车间粉尘经双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3米排放。

LDPE物料输送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3米排放。

热熔胶平膜、网膜、造粒废气经干式过滤箱+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配料车间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3米高空排放。

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经生物除臭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

储罐呼吸口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呈无组织形式,加强通风。

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7米高排放。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温州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完成施工。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废水处理设施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配料回收粉尘、污泥、废导热油、滤渣、废活性炭和废塑料袋。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布袋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泥、废塑料袋和废导热油暂存于企业,后委托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企业,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滤渣暂未产生,产生后暂存于企业,委托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处置。

企业已设立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已硬化并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危废标识、危废管理制度及周知卡已上墙。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914号、15号、18日、19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建设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总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1间接排放标准;氨氮和总磷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相关浓度限值要求,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C等级标准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和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正常工况下,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甲类合成车间投料粉尘(颗粒物)、丙类合成车间投料粉尘(颗粒物)、PES生产车间和PA生产车间(颗粒物)、LDPE生产车间(颗粒物)、胶粉车间(颗粒物)、热熔胶平膜、网膜、造粒废气(非甲烷总烃)、配料车间(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PES生产车间和PA生产车间(甲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标准限值要求;

天然气燃烧锅炉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饮食业油烟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限值要求;

918日、19日废气验收期间,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LDPE生产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LDPE物料输送粉尘处理后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总悬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得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厂界西侧、北侧2个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1个测点因受周围环境影响,而且周围环境影响无法消除,结果无法评价。

4)固废核查

项目一般固废均已按要求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尚未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仓库与台账记录的待进一步规范。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与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核算,项目生活污水实际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均符合环评与审批意见中核定的总量指标要求。

企业已于2019117日取得相应的排污权指标。

五、环境管理检查

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设有环保管理专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并已制定有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

1、企业已按批复文件的要求,编写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经管理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企业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控。

3、企业已设立了事故应急水池,总容量为1450立方。

六、公众意见调查

项目在公司门口张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公示张贴时间2021827日至911日。验收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有关本次验收工程环保方面的投诉或建议。

、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粘接材料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已建成投产年产4.08万吨粘接材料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基本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分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废水、废气处理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完善环保设备标识牌等内容,补充废气管线流向标识。建议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及时与环保部门联网。

3、优化天然气燃烧锅炉废气的处理,使排放的废气达到《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号)文件要求。

4、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有机废气排放总量。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5、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各类固废分类收集与存放。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健全危废管理台帐记录。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建议开展无废企业创建,推进固废循环使用,深化源头减量。

7、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监控。

8、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9、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做好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华特热熔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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