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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邦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巨邦.pdf
巨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
基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2月4日,巨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巨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巨邦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变压器、成套电器等生产的企业,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18-10-05地块,用地面积40423m2,总建筑面积92750.30m2。项目环评设计设有剪板机、冲床、绕线机、真空注油、真空干燥成套设备、注塑机、喷塑机、烘干机、CO2气体保护焊机等生产设备,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年产干式变压器3000台、油浸式变压器5000台、成套电气设备3万台、低压电器500万台、中高压开关10000台、环网柜1000台、注塑件200万只;项目实际剪板机、冲床、绕线机等设备已配置,真空注油及真空干燥成套设备有所减少,注塑机、喷塑机、烘干机、CO2气体保护焊机设备暂未建设,目前建设规模为年产干式变压器3000台、油浸式变压器5000台、成套电气设备3万台、低压电器500万台、中高压开关10000台、环网柜1000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巨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7月16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开备[2019]22号)。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同步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巨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本次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现阶段真空注油及真空干燥成套设备数量有所减少,注塑机、喷塑机、烘干机、CO2气体保护焊机设备暂未建设,其余设备均已建设完成,故本次做阶段性验收;环评设计氩弧焊废气经移动式焊接净化器处理后尾气排放车间,实际建设为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车间内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源自员工卫生盥洗用水以及食堂餐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动植物油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至乐清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抛丸粉尘、干变浇注固化烘干废气、油变固化烘干废气、发电机燃油废气、电焊烟尘、CO2气体保护焊废气、氩弧焊烟尘、食堂油烟废气。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干变浇注固化烘干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油变固化烘干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发电机燃油废气经集气后引至40米高空排放;电焊烟尘、CO2气体保护焊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氩弧焊烟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尾气于车间内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8米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如压剪板机、冲床、绕线机等。企业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实体墙隔声和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铁边角料、焊渣、不合格产品、收集的抛丸粉尘、废钢丸、产生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金属边角料、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铁边角料、焊渣、不合格产品、收集的抛丸粉尘、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由于项目为新建项目,故短时间内暂未产生废活性炭,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主要已建的生产设备与治理设施均正常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要求。根据《巨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表明: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所排放的废水水质指标CODCr、动植物油、SS日均值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日均值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 A、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抛丸粉尘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干变浇注固化烘干废气和油变固化烘干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均为21m;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饮食业油烟的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餐饮标准限值。 B、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TSP)和NMHC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侧偏西、西侧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南侧和北侧偏东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金属边角料、非危化品原材料包装、铁边角料、焊渣、不合格产品、收集的抛丸粉尘、废钢丸外售综合利用;由于项目为新建项目,故短时间内暂未产生废活性炭,待产生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2、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废水年排放量为2976t/a,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148t/a、氨氮0.0148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318吨/年,均符合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0.333吨/年)。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巨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用房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基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和审批文件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已建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完善有关资料汇总,及时公示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2、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15-2012)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排专人负责运行和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和运行维护台账,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核实UV灯管、活性炭用量、质量,确保活性炭填充量和质量满足工艺有机废气处理量要求,达到《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换。污染治理系统应当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保监控。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等的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3、合理车间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加强运行检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加强职工环保教育培训和车间环境管理,杜绝“散乱污”、“跑冒滴漏”,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场所。 6、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名:
巨邦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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